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游仪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力争所有的县医院均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到2030年,力争县域内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投入机制更加健全,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
优化资源布局。根据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宜乡则乡、宜村则村,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单体规模和服务辐射能力,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依托中心乡镇卫生院,规划建设400个左右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科学合理设置村卫生室,鼓励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地区相邻行政村合建卫生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
开展巡诊和派驻服务。对服务人口少、服务需求较小、不适宜配置固定乡村医生的行政村及未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移民搬迁安置点,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安排乡镇卫生院提供巡诊服务,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对服务人口多、服务需求较大、短期内找不到合格乡村医生且邻(联)村医疗卫生服务难以覆盖的行政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开展派驻服务。对医疗卫生人力不足、服务能力较弱的乡镇卫生院,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派医务人员开展派驻服务。对未配齐公共卫生医师的乡镇卫生院,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选派公共卫生医师开展派驻服务。
加强统筹整合。全面平稳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人事安排、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赋予更多自主权,推行编制、岗位、人员、经费、管理、财务、药物、信息“八统一”,促进人才、技术、管理、服务真正下沉。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进一步完善等级医院评审政策,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部机构资源整合利用。鼓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参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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