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制造要求
http://www.yuzhengzixun.net/ 点击进来与我们联系。
特种设备许可认证范围:
A1/A2/B级电梯安装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设计许可证,A/B级起重机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A2/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TS认证,A/B级锅炉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阀门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证,立体车库制造资质,客运索道制造资质、游乐设施制造资质等。
明确监管要求
(一)元件组合装置。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相关规定,元件组合装置是指由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密封元件等压力管道元件组合(焊接、法兰连接等)在一起具备某种功能的装置,包括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阻火器、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工厂化预制管段是指制造单位在工厂内根据施工设计图将压力管道元件焊接组装整体出厂的管道元件产品,包括汇管、过滤器、分离器、凝水(气)缸、除污器、混合器、缓冲器、收发球筒、鹤管等,不包括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管道预制。
1.制造环节。元件组合装置中的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流量计(壳体)、锅炉范围内管道和长输油气管道使用的工厂化预制管段需要制造许可。元件组合装置中的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和阻火器只需要通过型式试验。元件组合装置中的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需要进行制造监督检验。
2.安装环节。元件组合装置中的鹤管和燃气调压装置应当单独办理安装告知,安装单位应当取得压力管道安装许可,不需要进行安装监检。其他元件组合装置应当随相连接压力管道办理安装告知,安装单位应当取得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安装过程由具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按照《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要求进行安装监检,合格后随相连接压力管道单元出具监督检验报告和证书。
3.使用环节。元件组合装置中的鹤管和燃气调压装置应当按单独压力管道单元进行使用管理。其他元件组合装置随相连接压力管道单元纳入使用管理。压力管道单元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压力管道检验机构按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二)撬装设备。根据《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和总局有关解释,撬装设备是指压力管道元件、可移动撬体与压力容器或机械设备等设备、结构进行安装连接,形成具有某种功能的系统。
1.制造环节。安装在撬装设备内的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并依据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包含压力管道或压力容器的撬装设备,其制造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2.安装环节。撬装设备内的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应当分别办理安装告知,安装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许可,不需要进行安装监检。
3.使用环节。撬装设备内的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应当分别按照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办理使用登记。撬装设备内的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应当分别由具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