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经允许商家可以采集人脸及到店信息吗(引题)

律师:不可以!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主题)

记者 刘晓云

商店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采集人脸及到店信息吗?本期《小布说法》邀请西安报业传媒集团公益律师团成员、陕西秦创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盟超来给大家讲一讲这里面涉及的法律问题。

“商店不可以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采集人脸及到店信息。”王盟超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而个人信息的范畴就包括个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王盟超律师表示,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支付转账、实名登记等领域,与此同时,频频发生的信息滥采、泄露事件也将新技术背后的安全风险暴露于公众面前。在2021年央视“3·15”晚会上,就对一些知名品牌商家擅自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的黑幕进行了曝光,引发社会公众强烈关注。

“我国法律也在逐步加强和完善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王盟超律师说,根据2021年1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人脸及到店信息就属于该法第四条规定的个人信息,该法规定只要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可识别的与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都属于法律所保护的个人信息。同时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均受法律的约束和规范。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如果用于盈利或者其他目的,应当事先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来源: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