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方良涛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郭立冬的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吴春雄的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二
任命:
曾大帅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温柠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艳芝(女)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佳伦(女)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翠蓝(女)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宋梦瑶(女)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钟观保的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三
任命:
曾树文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李盛有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陈其敏的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北海市海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邓皓天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28日海城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海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邓皓天辞去北海市海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报北海市海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望以上同志能在新的位置上,
继续尽心尽责,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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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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