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做好中医医院巡查工作(2023—2026年度)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这是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的《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医院巡查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制订的。

《通知》指出,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聚焦近年来行风问题高发、机制建设薄弱的领域,进行重点巡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12月18日发布的《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确定的巡查重点基础上,还要重点巡查以下方面:

(一)公立医院党建

围绕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看是否坚定中医药文化自信,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医道。

(二)行风作风建设

围绕行风热点问题方面,看是否有杜绝药品(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统方、收受回扣的相关措施。

围绕公益性保障方面,看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等医改中医药有关政策和指标落实情况。

(三)运行管理

围绕医疗运行管理方面,看是否持续深化「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惠民便民活动。中药药事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积极开展个体化特色中药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用中药。是否规范使用管理中医医疗技术,保障临床应用安全,降低医疗风险。

此外,中西医结合医院还要看中西医协同工作开展情况,少数民族医医院要重点关注少数民族医药特色发挥情况。

在组织实施方面,《通知》规定,三级中医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二级中医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天。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自2024年1月启动,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

在党建工作、行风建设、运行管理之外

提出第四个巡查重点:安全生产

在巡查重点上,《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下文简称《工作方案2023版》)重点聚焦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分为三部分、15大类、69条。

一是公立医院党建方面。

主要对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医院文化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等巡查。

二是行业作风建设方面。

主要对行风组织建设、行风教育培训、行风机制建设、行风热点问题和公益性保障情况等巡查。

三是运行管理方面。

主要对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运行制度管理、财务运行管理、法制建设运行管理和经济运行风险管理情况等巡查。

巡查范围原则上为二级(参照二级管理)及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社会办医院参照执行。

区别于《通知》的是,《工作方案2023版》规定三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天。

《工作方案2023版》指出,被巡查医院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强化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院运营管理,通过巡查工作促进医院建章立制,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健康界注意到,《工作方案2023版》特别强调,实地巡查要从孤立的、偶然的问题中寻找医院系统的、必然的问题。鼓励条件成熟的区域,探索实施跨省交叉检查。

在严肃巡查纪律方面,《工作方案2023版》强调:巡查组不干预医院日常工作,不处理具体事务,不承办具体案件。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被巡查医院要积极配合,并将巡查时间安排、巡查纪律和巡查组成员名单予以公告,接受监督。

健康界注意到,各省市相继发布文件以落实《工作方案2023版》。2024年1月24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四川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度)》。四川省因地制宜,在医疗质量管理方面,特别强调要落实《四川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健康界注意到,区别于《工作方案2023版》,在党建工作、行风建设、运行管理这三方面巡查重点之外,四川省提出第四个巡查重点:安全生产。

1.围绕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点巡查:

一是医疗机构是否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是医疗机构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是医疗机构是否制定个性化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版。

四是医疗机构主要领导是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贯彻上级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2.围绕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重点巡查:

一是医疗机构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是医疗机构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3.围绕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规范管理,重点巡查:

一是医疗机构是否规范设置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二是医疗机构是否规范设置配电房,安全防护用品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三是医疗机构是否规范设置发电机房,且定期测试。

四是医疗机构是否规范设置氧气站,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五是医疗机构是否规范存放危化品、医疗废弃物。

六是医疗机构食堂燃气安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七是医疗机构在建工地是否规范管理。

4.围绕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巡查:

一是医疗机构是否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

二是医疗机构是否切实整改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并闭环管理。

三是医疗机构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四是医疗机构是否委托第三方公司定期对消防、特种设备进行保养维护。

每年度上半年完成当年的巡查计划

下半年完成「回头看」工作

健康界发现,在实地巡查方面,四川省相比《工作方案2023版》,作了更为细化的规定:原则上每年度上半年完成当年的巡查计划,下半年完成「回头看」工作。巡查包括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民主测评、个案追踪、系统追踪等方式。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组应视情况组织被巡查医院有关人员召开巡查反馈会,通报巡查情况,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和意见。

在强化监督整改方面,四川省相比《工作方案2023版》明确了具体的进度管理要求:在巡查后30天内向被巡查单位反馈巡查结果,监督被巡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示,接受医院职工和人民群众监督。

对于《工作方案2023版》没提及的落实结果运用方面,四川省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要加强对巡查结果的运用,将巡查结果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服务能力评价、预算管理等工作挂钩。被巡查医院未按照巡查反馈的问题期限进行整改,或持续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对被巡查医院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还随文件发布了2024-2026年巡查医疗机构名单:

一、2024年拟巡查医院名单

1.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2.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4.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生殖妇幼医院

二、2025年拟巡查医院名单

1.四川省人民医院

2.四川省肿瘤医院

3.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

4.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三、2026年拟巡查医院名单

1.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

2.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

3.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4.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5.西南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