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河池市公安局全面梳理摸排各类网络谣言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依法查处覃某某编造“罗城县在某清理行动中致人死亡”网络谣言。

2024年1月10日,网民覃某某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罗城县在某清理行动中致人死亡”的不实信息。

经查,覃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编造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河池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覃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依法查处谭某某编造“罗城县在某清理行动中致人死亡”网络谣言。

2024年1月13日,网民谭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罗城县在某清理行动中致人死亡”的不实信息。

经查,谭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编造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河池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谭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图好玩编个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不是小事!更加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故意编造。

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

另外,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传递社会正能量,传播公安好声音

排版/初审:韦 琼

二审:刘 倩

终审:韦桂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