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30——

走私犯罪屡禁不绝,因其巨大的利益诱使犯罪团伙不断铤而走险。走私肉类可能携带各类细菌、病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钦南法院先后对3起走私案共6名被告人进行宣判,严打走私犯罪团伙嚣张气焰,共同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一

被告人全某是一名渔民,因缺钱而接受朋友的安排去给别人开船运输走私货物,其朋友承诺给与好处费1000元。当天晚上,全某被接送到钦州港保税区一处海边码头,并听从指示将一艘木船开至大榄江口附近岸边。第二日清晨,全某在船上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经清点,船上载有产自越南的牛肉干223件共5.86吨,价值439500元。

(图源网络,侵删)

钦南法院以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判处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二

被告人朱某、黄某、王某因三千元好处费接受他人雇请,从北海外沙码头坐船前往越南海域,并于当日晚上抵达越南海域后登上一艘载满货物的铁壳船。翌日,三人接到指示驾驶该船行驶到我国海域时被我国海警查获。经查明,船上货物为产自越南的冻品牛肉共81.56吨。

(图源网络,侵删)

钦南法院以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刑期,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三

被告人黄某与其堂弟二人从黄屋屯镇驾船到防城港市企沙江口附近海域钓鱼,期间接到朋友来电询问能否帮忙开一艘船回黄屋屯镇,事成后给与好处费每人1000元。黄某二人答应了该朋友的请托,不久后一艘绿色渔船向二人驶来,双方随后交换了各自船只并离开。黄某二人驾驶绿色渔船返回黄屋屯镇指定地点附近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查明,船上载有产自越南的冻品牛百叶、咸货牛百叶共4.74吨,价值151680元。

钦南法院以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刑期,并各处罚金五千元。

以上三个案例中的走私肉类合计92.16吨,均来自越南,而越南属于口蹄疫和牛结节性皮肤病动物疫病疫区,我国明令禁止从越南进口牛及其相关产品。

广大市民群众要充分认识走私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走私偷渡活动,并积极教导身边人自觉抵制走私非法交易,如发现走私犯罪活动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丨钦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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