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阳城县区域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在太行日报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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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自2024年2月2日起开始启用。

特此公告

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