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起,山东省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钱数实行统一,70岁以下的老人每月划入入100元,70岁及以上的老人每月划入125元。可能很多老人疑惑,这样待遇不就人人相等,相当于吃“大锅饭”了吗?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退休医保个人账户的改革。

早在2021年的时候,国家医保局就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这里边就提出了改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退休职工要按照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确定每月划入钱数,而且以后不再做调整了。

山东省这次改革也只是落实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指导意见的要求。最初,山东省是准备按照各个统筹地区的平均养老金水平来确定金额,70岁以下为2%的人均养老金,70岁以上为2.5%的人均养老金。不过,医疗保险的最终目标还是想实现全省统筹。2023年11月份,山东省医保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才制定了现在的100元和125元的政策规定。

全国各个地方也都已经建立了类似的机制,很多地方的退休职工医保划入钱数要跟山东省差不多,或者比山东省低。北京市多年以来一直是70岁以下100元,70岁以上110元。扣完每月三元的大病医保以后,实际入手是97元和107元。上海市是按年支付,75岁以下一年1680元,75岁以上1890元。对应月待遇实际上是140元和157.5元。江西省只有每月77元;天津市是70岁以下40元,70多岁以上50元;河南省是52元至95元;辽宁省是60元至80元。

下面是暖心整理的一些地方的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希望大家能够对比了解一下。

为什么要改用人人相等的待遇呢?

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本身就是要筹集资金救助得病的人,本着谁得病、救助谁的目的。但是过去的医保个人账户制度已经偏离了初衷。像深圳市、广州市等地每月划入个人账户五六百元,山东省青岛市、潍坊市的一些养老金较高的退休人员每月个人账户也能有三四百元。退休医保个人账户似乎已经成了“第二份养老金”,而且很多人都是长期积攒不用。2022年末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达到了13712.65亿元。

退休职工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了。退休医保待遇每年还会继续提高,实际上都是要不断加大缴费职工和用人单位的负担,毕竟资金的筹集主要源自于他们。

至于一些人说的缴费基数不同,待遇不应该相同的问题。其实对于单位职工来说是不吃亏的,因为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进入了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按照规定是义务缴纳的。特别是现在社保征缴移交税务部门以后,用人单位通过虚构缴费基数、降低缴费钱数情况越来越少了。本来单位缴纳的部分就是为了大家,而不是为了一个人、两个人,国家改变医保基金计入政策,建立门诊报销机制,确实也是合情合法的。

不过,确实也有地方应该修订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因为高基数缴费的医保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必要。

总体来说,建立门诊共济报销制度,既有利于减轻社会的缴费负担,又能够减轻门诊病人的负担,对于社会是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