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重庆市医保局发布《关于修订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为了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提升现有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的兼容性,特修订完善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说明:

医疗机构选用项目内涵和计价说明以外的检验方法开展,按该项目基准价,即最低价收费的,可以免于申请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直接实施。《通知》从2023年12月20日起执行。

如何理解

医保新规

如何理解本次重庆市医保局出台的新增检验项目实施新规?

以上表所列项目为例,如医疗机构使用已包含的放免法或酶免法、化学发光法、增强化学发光法以外的方法开展血清Ⅳ型胶原测定的,按该项目基准价(执行与主项目内涵所列方法学一样的标准),即最低价收费的,可以免于申请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直接实施并使用该项目编码250305018收费并上传医保信息。

简单来说,对于医保目录中已经存在的检测项目,检验科不管用什么方法检测,只要执行最低收费就可以不用重新申请检验项目和编码,而是直接使用原有项目编码收费并上传医保信息。

医保新规

意义何在?

01

支持检验项目技术创新

我们都知道,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均需要在卫生和物价主管部门申请备案。但随着临床诊疗技术的不断提高,检验科也不需要不断更新扩大检验服务范围。

此次新规,通过与现有价格项目兼容的方式,对于新增检验项目或方法快速实施有重要意义。

在收费不增加的前提下,无论是相同技术路径改良型创新的;服务产出相同、技术手段更新迭代的;临床拓展新用途、新场景的;服务产出相同、技术手段更新迭代的等都将快速实现。

02

事实上的检验收费不区分方法学

近年来,不少地方医保部门在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时都或多或少体现了检验收费不区分方法学的趋势。

2019年宁德市医保局发布《我市进一步规范部分临床检验项目基本组合收费》,提出已设定基本检验组合的,医疗机构不得再以检验方法、试剂或仪器不同为由加收费用

宁医保〔2019〕79号

2021年7月,福建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规范血细胞分析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血细胞分析等243个项目检验收费不再区分检验方法和仪器法。

2023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价格调整等有关事项意见的公告》。

《公告》附件1项目规范意见中免疫检测不再区分荧光、发光、统一使用“免疫法”;项目组套不再拆分,比如各种前体等,统一命名主体收费;如BNP:

重庆市出台的新规,虽然没有直接要求检验收费不区分方法学,但不同检验方法同一收费标准的做法实际效果是一样的。

而且相较于“一刀切”式的检验收费改革,采用政策引导,公立医疗机构主动参与的方式显然更贴合实际。临床实验室主动参与的过程,自然会根据自身现实考虑种种因素,决定具体项目参与与否。

毕竟不同检验方法的成本、检测限、准确度、稳定性各不相同,直接“一刀切”很容易影响现有项目的开展和新技术的应用推广,毕竟谁都不想成本低廉但是检测效能更差的检测方法最终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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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笪文武 审校:陈雪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