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1月31日报道 据路透社1月29日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律政司表示,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事和商事案判决相互承认和执行的协议,自1月29日起施行。

据报道,香港律政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一安排减少了当事人在内地和香港的法院就同一纠纷再次提起诉讼的需求,降低了跨境执行此类判决通常涉及的风险、法律成本和时间。

目前尚不清楚相互承认和执行的安排将如何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因为此前两地没有先例。

据报道,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民商事安排凸显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享有独特优势,香港是唯一与内地就相互认可及强制执行判决订立适用范围如此广泛安排的司法管辖区。

林定国说,这将使选择香港作为解决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区的选项更具吸引力,因为人们知道香港的判决在内地会得到承认和执行。

他说:“这有助于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它也可能使其他国家的投资者和商人更愿意在内地探索投资和商业机会。”(编译/龙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