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家人因为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关押在汝南县看守所,现在已经有半个多月了。我想请问您,像他这种情况我们家属可以给他委托律师辩护吗?委托律师以后律师能不能先去看守所会见一下,了解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另外,当时抓捕他的时候扣押了他的手机,这个手机是刚买的,跟他所犯的案件根本毫无关系。那他的这部被扣押的手机还会返还给他吗?相关的规定有哪些?我们可以委托您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吗?能不能给我详细说说,谢谢您了!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余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自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律师,接受委托的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监护人、近亲属也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律师接受代为委托的,可以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告知委托事宜,明确委托关系。所以,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也是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为其依法辩护的。
如果经过侦查,发现被扣押的手机确实与案件无关,是应当返还的。辩护律师可以依法审查涉案财物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向办案单位提出意见。办案机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存在保管不当、清单不全、实物与清单不符、实物移送不全、违法挪用或自行处理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情形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办案机关予以补正,或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另外,担任被害人的代理律师也有权要求办案机关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对违法不予返还或拖延返还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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