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

春节加价规定的通知

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单位: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淮南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改革定价机制的通知》(淮发改商服〔2022〕21号)文件精神,今年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 继续实行春节临时加价3元/车次价格政策 。执行时间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24年春节假日安排为准,即 2024年春节加价执行时间为2月10日(正月初一)零时至2月17日(正月初八)24时(共8天)。

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及驾驶员要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寿县、凤台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30日

信息来源: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淮南发布(ID:huainanfabu)整理发布

点击下方名片,关注淮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