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财物,算不算刑事犯罪?
案件详情
2023年6月,向某在一交易市场附近发觉王某驾车正常行驶,想到之前因王某影响,导致自己做生意不顺利,心中愤愤不平,向某遂驾驶自己的轿车对其进行跟随追逐,行至一小区附近路段,在王某驾车掉头时,向某驾车加速撞击王某驾驶车辆,造成其车辆左侧部位受损。事发后,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受损轿车修复价值为4万余元。
法院审理
经法院审理,认为向某有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有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另外,对辩护人提出的向某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并在案发后认罪认罚,能够主动赔偿王某损失,希望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最终,人民法院判决向某犯有意损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宣告缓刑两年。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小钰认为,本案是一起有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案件,案件中向某的行为造成了王某财物损失4万余元,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有意毁坏财物罪。生活中虽然也存在很多类似破坏、损毁他人财物的情况,但一般都是属于民事案件调节范畴。对该类事件需要进行了解。有意毁坏国家、单位或者他人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等情况就达到了立案标准。因此在日常处理人际关系时,尽量不要冲动,理智处理,以免抱憾终身。
(市普法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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