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罪犯王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2024)鲁1603刑更1号

罪犯王环,女,1989年12月9日出生于滨州市沾化区,汉族,小学文化,群众,无固定职业,户籍地滨州市沾化区富源街道办事处齐瞿阝村293号,现住滨州市沾化区富源街道办事处王皮村。因犯诈骗罪,于2022年9月2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宣判后,罪犯王环以其怀孕为由于2024年1月15日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3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邮寄至本院(联系电话:0543-7321861,邮寄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路259号沾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来源: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