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公安局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群众立场,念好“谋、排、管、防”四字诀,多方联动、精细管理、严厉打击等方面入手,深入探索研究农用自备船舶管理机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系统“谋”,完善农用自备船舶管理体系。成立农用自备船规范管理工作专班,明确管理体系,制定出台《泗洪县农用自备船舶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细化规定农用自备船舶登记造册、进出报备、监督检查、变更注销、规范档案各项操作流程;组织镇村、船主签订责任状、告知书6800余份。二是全量“排”,实现农用自备船舶应管尽管。根据船舶使用实际,对生产生活所需的船舶进行分类登记编号,详细记录船舶所有人信息,按类掌握各类船舶总数和停泊位置,设置龙集渔港、临淮渔港等4个集中停靠点,采用人管、技管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备制度,确保时时掌握港口内外船舶使用动态。三是强力“管”,震慑农用自备船舶违法行为。常态开展非法船舶厂点专项整治行动,对泗洪县涉嫌非法建造、改装、维修船舶的厂点全面巡查检查,对不按报备实际事由,使用农用自备船开展营运、非法捕捞活动的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对违规使用人员,禁止其再次登记农用自备船,目前已关停涉嫌非法建造、改装、维修船舶点11家。四是立体“防”,确保农用自备船舶管理长效化。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对临湖17个村居逐个入户上门,按照船舶动力、马力、使用场景,详细讲解进出港口所需报备手续;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公示栏,更新专项整治动态11期,张贴农用自备船管理办法指引300余份,大幅提升群众知晓率。(公安局 张金宇 审核 饶行行 责任编辑 杨浩)
(来源:泗洪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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