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人注意了!

日前阜阳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春运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春节期间(巡游)出租车严禁擅自涨价价外擅自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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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出租车春节期间
擅自涨价和价外擅自加价

春节期间乘坐出租车的阜阳人注意,从下周六 (正月初一)开始到正月初八,阜城出租车起步价将从7元上调到10元,执行春运期间的春运价格。

通知明确,阜城区及县市区已出台春节临时加价政策的县(市)的巡游出租汽车,必须按规定张贴临时加价贴标,按规定时段执行临时加价政策。

通知强调,三区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阜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发改服价〔2021〕15号)、《关于阜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服价〔2019〕49号)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春节期间起步价临时加价政策,严禁擅自涨价和价外擅自加价。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

阜城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7元(含2.5公里),夜间起步价8元;车公里运价,8公里以内每公里1.7元,8—15公里每公里2.55元,15—30公里每公里2.89元,30公里以上每公里3.06元,夜间加收20%。同时,低速行驶费,车速低于12公里时,每分钟0.4元。春节期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八)巡游出租汽车临时加价为每车次3元。

监督投诉电话: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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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际、县际班线严格执行现价

一是省际线路、高铁直达的市际和县际线路运价放开后,营运单位按以往惯例,继续实行同线路、同车型、同价格的“三同”政策。

二是高铁未直达的市际、县际班线运价严格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农公班线、巡游出租车、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等运价要严格执行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的价格标准和优惠政策。

要认真落实长途客车、农公班车、巡游出租车、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等现行价格政策。长短途客运车站要按照“三同”原则,自觉衔接好省际、市际班线的实际执行价格;在站内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各营运车辆要张贴梯形运价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重要信息,扩散转发!

来源: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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