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0日,第一届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公开选聘仲裁员名单,炜衡北京总所高级合伙人杨黎明律师、合伙人周明律师正式受聘担任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体育仲裁委简介
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由国家体育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组织设立,依法独立处理发生在中国境内或与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的体育纠纷的专门仲裁机构。
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组织、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代表,以及体育、法律专家组成,具有专业性及广泛的代表性。
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体育法规定的体育仲裁制度成为现实,同时为依法化解体育领域纠纷、促进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与国际体育仲裁接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杨黎明律师、周明律师体育法律业绩简介
中国体育仲裁员遴选流程
为打造一支公正、专业的高素质体育仲裁员队伍,确保案件审理高质、高效,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通过公开选聘的形式吸纳各领域优秀人才。候选人需获得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和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等学术性组织或中国体育仲裁委、专门委员会委员或具有体育、法学专业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且同时具备坚定的政治素养和体育领域专业能力才能入围备选。在通过历时近3个月的审核、培训、考核、政审、公示等遴选环节,并经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方能正式成为中国体育仲裁员。
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确立的重大意义
2022年6月24日,《体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新修订《体育法》中体育仲裁的相关规定,《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体育仲裁规则》于同日生效。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正是依据新修订的《体育法》和《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相关规定成立,并根据《体育仲裁规则》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体育纠纷。
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承载开创体育仲裁从法律规定到制度实践的历史责任,同时也为充分发挥中国特色体育仲裁的制度优势和综合功能,有效维护《体育法》的权威性和体育仲裁制度的公信力,依法依规化解体育领域纠纷,营造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体育强国建设保驾护航。
结语
此次炜衡北京总所杨黎明律师和周明律师被选聘担任中国体育仲裁员,将为炜衡体育法律服务领域的蓬勃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是炜衡律师立足专业优势,主动担当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体育法律服务之中的成功实践。体育承载着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的梦想,炜衡人未来将继续积极主动为体育法治建设出实招、谋新招、用真招,让法律赋能体育发展,为体育强国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