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发布后,相信大家都非常关注注册资金五年内要实缴的问题。

那其实很多企业主都面临着同一个问题。那就是想缴足,但是却没有足够的资金。那么在手头现金流不充裕的情况下,其实是有这几个解决方案。

第一是进行注销。有一些老板注册了很多公司,可能这些公司用处不大的,就可以进行注销,只要保留一些有实际作用的公司即可。

第二是公司可以进行减资。比如说,以前写100万,现在觉得只有10万,那就可以把注册资金降到10万,然后把这10万实缴了。这也是企业选择最多的一个方案。

其实还有第三种方案,就是用非货币出资的方式,来缴纳注册资本金。

根据相关规定,股权、债权、专利权、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都可以作价出资。

这几种非货币出资方式中我们最推荐知识产权出资,这个方式对于大多数企业股东来说,支付成本可能是最低的,且无形资产可进入资产进行摊销,同时可起到降低成本和税负的作用。

举个例子:

如果股东名下有一件发明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版权,可以做无形资产评估,如果评估价值为1000万,就可以完成1000万的实缴,那么这笔资产我们分十年摊销,每年摊销100万,每年可节省企业所得税25万,十年节省250万。

非货币出资虚高。其他股东也会被“拉下水”?

有一点是非常值得注意的,就是出资成立公司的时候是一定要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评估相应的财产价值的,

因为新公司法同时也规定了 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股东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所认缴出资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举个例子

王总,李总,张总,在2020年3月6日,成立了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李总是用自己的债权进行出资的,认缴了300万,但是后来才查明,李总的债券其实只价值100万,那对于剩下的200万的差额。张总、王总就要和李总承担一个连带责任了。

所以呢,非资产出资的估值,一定要符合实际价值,否则日后企业一旦遭遇债务危机,其他如实出资的股东也很容易被牵连。

新公司法对于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规定当中新增加了股权、债权也可以作为出资资产的规定,但是也为资产评估作价增加了一些难度。务必要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同时财务人员要重点关注。避免作价虚高或过低,以降低股东和“董监高”自身被牵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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