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投资人已经70了。下乡插队的时候做会计。后来在储蓄所。最后在银行退休。下面内容是我在跟他聊完,整理了一下发出来的。

这个年纪,也不会在网上发声了,也就看一看,有时候就是越看越憋屈。跟他聊完,属实也了解一部分人为什么会选择定融。

老人之前也去银行存,就是定期存折,金额,利息,实打实的能看见,后来考虑自己年纪,加上一些指标考核,老人也就换成银行卡了。不过这几年,老人的问题就是去了银行存钱,大部分都被一些理财经理把定期存款存成了理财。

现在的理财大家可以看看,基本都是净值显示。他一个70的老人属实看不懂。也不明白所谓的R3和R1风险。评估也是工作人员引导做的。至于过程有没有目的性引导,懂的都懂。至于一部分人对于定期存款的需求,就约定保本,写明利息这部分的需求,看看国债发行排队的状况就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参与到专家的金融创新上的。

所以定融就成了最好的代替品。

在回到他在恒天购买的定融产品上。

很多人说中植企业集团不能破产,涉嫌刑事上,怎么能破产呢。这疑问是正确的。但是破产也是合理的。

首先不管你买的是创信,还是晟融等等。这些企业都隶属于中海晟丰(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上都是用于企业运作。至于用没用于宣传的项目,应该是用了。但是是不是全部应用,不得而知。

其次如果最后四大就被定义为违法了,要去追偿,但是最后的企业运作是给了一家已经破产的企业。那么我们的管理层如何追偿呢?到时候真的准备按照一些投资人的说法让理顾退佣么?

最后看一下中植企业集团的股东变更上。退出的人员有好奇的可以查查。有懂的也可以解答一下,这是什么简化意图。

不过涉嫌刑事的企业的人确实已经在停兑之前退出了,不影响破产,不知道这是谁的预谋。

剩下大家常关心的几个人也可查查。常海啊,周斌啊,刘洋啊。等等,原来任职公司的变更。应该后续都会出现破产申请。

所以说破产申请即合理,也合法,就是不公平,不公平在于群众对于企业变化的时差。也是大众所说的,为认知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