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先华,系清华大学工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尊敬的丁(奎岭)校长、朱(新远)副校长,并呈杨(振斌)书记,您好!

我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委要求,填写并提交了卡脖子重点项目进展报告,据实撰写了进展报告中的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至今,校科研院未给审核通过,也不书面告诉我原因或修改意见。

我痛恨学阀大搞学术不公和弄虚作假,尤其是2020年查处假论文者,受到奚立峰副校长(时任校长林忠钦亲信)威胁,校内投诉举报,无果;按照中办发〔2019〕35号等文件进行曝光;惨遭奚立峰等当权者诬陷报复,对我降级处分,将我二级教授降为三级教授,逼我退休。

奚立峰副校长操作以上海交通大学名义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简称:监督委)举报我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存在虚假信息即学术不端问题,要求取消我的基金项目。

2023年5月监督委通过交大发告知书给我,主要内容:交大认定我学术不端,要求基金委取消我的基金项目,要求我3天内提供申辩书。

我按时提交申辩书后,于2023年7月份追问监督委进展,电话录音内容显示“监督委按照程序、经过监督委员会会议决定:不认可交大认定我学术不端且终止调查程序。该文件已经加盖监督委的公章,发至交大,但按照程序该文件不能发给我本人”。此后,我多次向监督委及交大索要该文件以证我清白,迄今尚未收到,也依然在无经费支持下(乘坐绿皮火车硬卧且住简易酒店)尽我力所能及继续攻关卡脖子高端轴承重点基金项目。

就当前情况,我不得不要向您汇报,厘清一下我被处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分程序、监督等方面”存在着严重问题。

对我处分涉案项目为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1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委监督委不认可上交大认定我申报项目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故没有取消项目;1项173项目存在无需争议事实认定错误,谢某某、郭某某、孙某(给校长邮箱信都是实名制,这里仅写姓,以保护老师名誉)都是上交大教师,职称也是上交大聘用的,见附件上交大教师吴某某的证据;周某是上交大访问学者,既能参与我的项目,就能参与我申报项目;再说,校科研院也没有告知我申报173项目的填报须知。项目申报经过学院学校审核。

上交大给我的降级处分是通过校长办公会议的。我期待能举办听证会,能向校长们陈述对我处分存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分程序等”问题,校纪委监察委、人事处、科研院等相关部门及学院参与,若学校同意可以网上直播,能起促进中国教育依法治校的作用。

依法治校,乃兴校之本。

学术不端,关乎到一名教师的清白和名誉,是一件大事;通过这案件,反映出高校当权者及其学阀无法无天的霸道,请纪委将案情调查水落石出。全社会要遏制举报领导就惨遭报复的恶习,还校园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祝校长书记好!

程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