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最爱的人,可我竟然失手杀了她!我真的是太后悔了!”

婚姻是神圣的,一旦与自己的伴侣步入婚姻的殿堂,便要背负一辈子的责任,任何的背叛行为都极为可耻。

2009年3月5日,四川却有这样一名男子,他痛苦地向警方忏悔,称自己不小心错杀了自己最爱的人。

几日来一直备受煎熬,而他口中最爱的人,却不是自己的妻子,而是破坏他家庭的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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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男子为何会杀害破坏他家庭的第三者,又为何会称第三者是他最爱的人?事件的原委究竟是怎样的呢?让我们继续往下看。

“警察同志,我要报案,我的女儿李静已经失踪两天了!我给她打了无数个电话她都没有接,她以前从来不会这样一声不吭地就消失整整两天的,我女儿一定是遭遇不测了!

2009年的一天,一对母女来到四川德阳派出所报案,该母亲称自己的大女儿李静已经失踪两日,电话始终打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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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您先别急,您仔细回忆一下,您最后一次和您的女儿李静联系是在什么时候?当时有什么特殊情况吗?”

“我想想,两天前,我最后一次和女儿通电话,当时她和男朋友吴代全正在车上,那天,他们俩一起去买车,但我女儿一直没选到心仪的车,两个人好像有些不愉快,和我聊了不久就挂断了电话,然后我就再也没联系上我女儿了。

民警敏锐地捕捉到了吴代全这个名字,根据李母描述的情况,当时李静与吴代全两人在车内,似乎有些不愉快。

莫非两人发生了争吵,而后李静遭遇了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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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想,警方随即尝试联系了吴代全,结果吴代全的电话同样打不通,这下,警方更加担心了。

在对吴代全的身份信息进行调查后,警方发现吴代全主要以承包工程为业,身价不菲,父母均健在,还有个弟弟。

但奇怪的是,吴代全最近才与自己的妻子离婚,而李母将吴代全称为自己女儿的男朋友。

听起来,两人相识的时间并不短,这其中究竟有怎样的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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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尽快让真相水落石出,警方随即联系了吴代全的弟弟。

“你好,我们是德阳派出所民警,目前有一起失踪案件需要你的哥哥吴代全配合我们调查,请问你能联系上吴代全吗?”

见警方想联系自己的哥哥吴代全,弟弟瞬间神色紧张,支支吾吾了起来,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警方随即有了一些猜想。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你的哥哥真的涉嫌犯罪,还请你不要包庇他。否则,你的行为也将涉嫌犯罪,请你尽快劝劝你的哥哥,来派出所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不然,他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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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状,弟弟也不愿再隐瞒。

那个李静,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都是她害了我哥,她活该!

“几天前,我哥说自己有事要出远门一趟,但又不肯告诉我是为什么,只说让我们在家把爸妈照顾好,等事情结束他就回来,见我哥这么郑重其事,我就知道他肯定是犯事了,而且多半和李静有关。”

“自打我哥和李静勾搭到了一起,家里就没安生过,前段时间,李静活活把我嫂子给逼走了,我嫂子那样一个温柔的人,哪里是那个泼妇的对手,被逼得和我哥离了婚。”

“我再三追问,才知道我哥失手将李静给杀了,不过这都是她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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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弟弟交代了如此重要的线索,失踪案就此演变成了杀人案,警方立即对此案予以了高度重视。

“还请你尽快联系你哥哥,让他主动投案,争取从宽处理,回头还不晚。”

几天后,在弟弟的陪同下,神色憔悴的吴代全来到了派出所主动投案。

她是我最爱的人,可我竟然失手杀了她!我真的是太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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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吴代全懊悔地说出这句话,便久久地低下了头。

在警方的仔细讯问下,整起事件的原委总算清晰地浮现在了警方的面前。

吴代全原本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温柔贤惠,孩子活泼可爱,吴代全常年以承包工地为业,收入颇丰,在外人看来,一家人的生活十分令人艳羡。

本以为幸福的生活会这样继续下去,但好景不长,在机缘巧合之下,吴代全与经营着一家美容院的李静相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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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的李静容貌昳丽,身材傲人,性格十分热情,这是吴代全在温柔的妻子身上不曾体会过的,在李静的光芒下,与自己相知相伴多年的妻子黯然失色。

吴代全深陷于李静的魅力难以自拔,时常与李静连着厮混数日而不愿意归家。

在吴家人看来,李静就是个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实在是可恶至极。

但在李静看来,自己的行为无可指摘,在一段亲密关系中,不被爱的那个人才是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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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与吴代全的感情日益深厚,渐渐地,李静展现出了变态的一面。

“吴哥,你这满脸的印子是怎么回事啊?莫非是哪个小野猫把你收拾成这样?”

别提了,都是你嫂子干的,她一不开心就拿我出气,给我脸上挠得乱七八糟的。

“吴哥,女人可要好好调教调教,大老爷们怎么能给女人这样挠呢?传出去人家不看你笑话啊?”

“哎,自己选的,还能分了咋的?只能继续宠着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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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吴代全的忍耐换来的,却是李静的变本加厉。

她不仅稍不如意就拿吴代全出气,还意图掌控吴代全的所有财产,但她知道,只要吴代全的妻子在一天,她就难以如愿。

“什么时候和你老婆离婚?难道你不打算给我一个名分吗?”

在李静一次又一次的追问下,吴代全只得不断搪塞着,虽然他深爱着李静,但妻子毕竟与自己相知相伴多年,怎能轻易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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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吴代全迟迟没有动静,李静动手了,她主动来到吴代全家中,不断挑衅着妻子,甚至动手打了妻子,温柔的妻子哪里是泼辣的李静的对手呢?

在李静的逼迫下,心灰意冷的妻子最终主动与吴代全离了婚,成全他们的孽缘。

本以为自己就要成功上位,但长久以来,两人之间的矛盾不断累积,只待一个导火索的引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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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选到喜欢的车了吗?”

一天,吴代全带着李静去挑选一辆心仪的车辆,但李静迟迟未找到自己喜欢的车,在返程途中,李母的电话来了。

“没选到你就让吴代全先把钱转给你,免得他把钱私藏了,过两天又说没钱给你买车。”

由于开着免提,两人的对话一字不落地传到了吴代全的耳中。

自己掏心掏肺地对李静好,但李静还在和她妈一起算计自己,气不打一处来的吴代全便与李静爆发了剧烈的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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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也不甘示弱,使出浑身力气与吴代全厮打着。

气急败坏的吴代全为了让李静冷静下来,狠狠地扼住李静的脖子,可李静哪里是吴代全的对手呢?不一会,李静便失去了气息。

冷静下来的吴代全见自己失手杀了自己心爱的李静,后悔万分。

但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他将李静扔到一条阴沟,并点火将李静的尸体烧得面目全非,随后出逃。

在出逃的几日内,吴代全的内心备受煎熬,自己失手错杀了心爱的女人,从一个大老板变成了杀人犯,心中如何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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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弟弟的劝解下,吴代全最终还是决定自首,坦然面对法律的制裁。

最终,吴代全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以案释法·】——»

在本案中,吴代全的行为性质该如何认定呢?

在一些网友看来,吴代全并未事先预谋,而是在双方的争吵中失手将李静杀害,这样的情况似乎能被认定为“激情杀人”。

相较于一般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行为,激情杀人并无事先预谋,而是因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致使行为人精神受刺激,在非冷静的状态下实施了杀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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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刑法》中并未明确承认这一概念,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将出于激愤或义愤杀人视为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从轻处罚。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虑到吴代全存在激情杀人的情节,且案发后能够自首,积极悔罪,主动配合警方调查,认罪态度良好,法官最终决定判处吴代全死缓两年,而非立即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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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审理时,仅仅认为吴代全构成故意杀人罪,为何没有将吴代全杀害李静后又焚尸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毁坏尸体罪呢?

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二条之规定:故意毁坏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事实上,即便李静的尸体已经被吴代全焚烧得面目全非,吴代全的行为仍然不构成故意毁坏尸体罪。

从法律层面来说,这样的情况属于缺乏期待可能性,常言道:法不强人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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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期待可能性,通俗地讲,就是根据行为时的具体情况,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合法行为。

相反,如果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就是没有期待可能性,不能认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责任,因而不能让其承担刑事责任。

在吴代全实施杀人行为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吴代全必然会选择实施隐匿尸体的行为。

因而在当时的情况下,吴代全实施焚尸行为是完全符合常理的,法律并不能期待他在当时的情况下转而实施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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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吴代全仅仅构成故意杀人罪。

天道好轮回,吴代全与李静两人狼狈为奸,将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破坏得四分五裂,所幸两人最终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对此,您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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