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青岛中院发布悬赏公告。
记者注意到,
被执行人未履行金额高达3200万,
悬赏金额最高也达到了645万!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 赏 通 告
(2021)鲁02执889号
被执行人:赵越,女,1981年6月1日生,身份证号码:370281198106011824,住所地山东省胶州市胶东镇葛埠岭村204号。
未履行金额:32255382.60元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20%支付悬赏金。
悬赏事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2民初117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悬赏通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20%支付悬赏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举报电话:0532-83098187(赵法官)
本公告有效期:2024年2月2日起至2025年2月1日止。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微信公众号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2024年2月2日
同时,
青岛市公安局发布了
关于面向社会征集网络谣言线索的通告。
青岛市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
征集网络谣言线索的通告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部署开展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有关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
一、举报内容
1. 编造虚假信息,利用抖音、快手、微信、短信等途径发布不实言论,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故意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线索。
2. 通过网络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线索。
3. 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谣诽谤“造热点”“蹭热度”“带节奏”,以达到引流牟利、敲诈勒索等目的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注意事项
1. 提供佐证资料。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等相关线索和证据。
2. 倡导实名举报。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3. 严禁恶意举报。举报人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相关线索。同时,请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安全文明上网,共同携手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账号:
“青岛网警”今日头条官方账号
“青岛网警”抖音官方账号
“青岛网警”微博官方账号
青岛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日
青岛公安公布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5起典型案例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青岛公安机关积极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5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刘某寻衅滋事案
2023年12月,刘某为寻求刺激,在微信群发布谣言信息称:“白菜不要钱免费拿”。其发布虚假信息给附近商户带来经济损失,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发布的造谣信息已及时处理。
案例二、刘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3年12月,刘某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谣言信息称:“保税区起大火19人死亡”。该虚假信息引起网民恐慌,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行政处罚,对其发布的造谣信息已及时处理。
案例三:王某编造“青岛某酒吧打架斗殴”谣言案
2024年1月,网民王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青岛某酒吧附近有人打架斗殴”的虚假视频,引发网民关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行政处罚,对其发布的造谣信息已及时处理。
案例四:冯某某冒充青岛国企女员工编造虚假信息案
2024年1月,网民冯某某因感情纠葛,出于发泄情绪的目的,在某社交平台冒充青岛某国有企业员工身份,多次在网络上编造虚假信息进行散布,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质疑,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冯某某行政处罚,对其发布的造谣信息已及时处理。
案例五:柳某编造“莱西某高中学生跳楼”谣言案
2024年1月,网民柳某为博人眼球、获取流量,多次在社交平台发布“莱西某高中学生跳楼”不实信息,引发网民关注,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柳某行政处罚,对其发布的造谣信息已及时处理。
警方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丨青岛中院、青岛网警
编辑丨xy
声明:“青岛晚报”微信公号刊载此文,旨在传递更多信息。若有图文来源标注错误或侵权行为,请直接留言指正,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