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工作,由湘雅医院牵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312-2023《医院感染监测标准》于2024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医院感染监测标准》的制定,旨在号召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制度,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定期分析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因素,采取针对性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将医院感染监测的质量控制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培养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和临床医务人员识别医院感染暴发的意识与能力,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感染监测计划。

《医院感染监测标准》规定了医院感染监测的管理与要求、监测方法及医院感染监测质量的控制。适用于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如妇幼保健院、血液净化中心、专科疾病防治院、急救中心、护理院参照执行。

本标准替代 WS/T 312—2009《医院感染监测规范》,与 WS/T 312—2009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见第 1 章,2009 年版的第 1 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内容(见第 2 章,2009 年版的第 2 章);

——增加了“医院感染” “医院感染发病(例次)率” “医院感染现患(例次)率” “医院感染病例漏报率”“多重耐药菌感染发现率” “多重耐药菌检出率” “血管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发病率” “呼吸机相关肺炎发病率” “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发病率” “I 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 “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的定义(见 3.1、3.6、3.7、3.8、3.9、3.10、3.11、3.12、3.13、3.14、3.15、3.16);

——修改了“目标性监测”的定义(见 3.4,2009 年版的 3.4);

——删去了“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使用率” “抗菌药物使用剂量” “规定日剂量频数”的定义(见 2009 年版的 3.5、3.6、3.7、3.8);

——增加了缩略语(见第 4 章);

——修改了医院感染暴发上报要求(见 5.2,2009 年版 4.3.1-4.3.3),修改了目标性监测持续时间的要求(见 5.5,2009 年版 4.5),修改了专职人员配备比例要求(见 5.8.1,2009 年版 4.6.1);

——增加了对在院时间超过 48 小时的急诊患者的监测建议(见 5.7);

——修改了目标性监测的内容(见 6.1.3,2009 年版 5.1.2);

——增加了漏报率调查的内容(见 6.2.2);

——附录中新增“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监测” “门诊血液透析感染事件监测” “门诊血液透析患者血源性病原体监测” “医院工作人员感染性疾病职业暴露监测”内容(见附录 F、G、H、I);

——删去了“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表”(见 2009 年版的附录 A);

——修改了手术监测范围(见附录 B.2,2009 年版附录 C.1);

——修改了中心静脉插管相关血流感染的监测范围(见附录 C 表 C.2,2009 年版附录 D 表 D.2);

——修改多重耐药菌监测的目标菌,使其与国家发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保持一致(见附录E.1,2009 年版附录 F.1)。

《医院感染监测标准》

信息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信息采集:卫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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