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韩媒报道,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强化了针对外国人和在外国民的被扶养者资格条件。
从今年4月开始,外国人和在外国民很难在不缴纳国民健康保险费的情况下,免费搭便车使用国民健康保险。
1月24日,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透露:“如果外国人和在外国民想要成为被扶养者,不仅要满足与绑定的医保参保人有亲属关系,拥有一定规模以上的财产和收入条件,还要满足在韩国境内滞留满6个月以上的条件。”
据悉,所谓的外国人是指包括韩裔外国人在内的拥有外国国籍的人,在外国民是指生活在国外,但拥有韩国国籍的人。
该修订案旨在防止外国人将在国外的亲属设置为被扶养者,亲属生病时利用短期签证入境接受治疗,治疗结束后再出境的搭便车行为。
但是新规出台后,外交官或外国企业派驻人权的亲属可能会出现不能适用国民健康保险的问题,因此健康保险当局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满19岁的未成年子女或配偶,如果有留学签证(D2),一般研修签证(D-4-3),非专门就业(E9),永驻(F5),结婚移民(F6)等居住理由,则可以立即享受健康保险优惠。
被扶养者是主要依靠子女或家人维持生计的人,现在无论是韩国人还是外国人,在被扶养者方面没有任何差别。
只要满足健康保险当局规定的收入标准,财产标准和扶养条件标准,无论是韩国国内的职场加入者还是外国职场加入者,都可以毫无差别的将自己的家人登记为被扶养者。
此前韩国舆论对外国人被抚养者不缴纳保险费,只享受优惠的批评接连不断,去年12月8日,韩国国会修订了《国民健康保险法》以阻止部分外国人利用国民健康保险搭便车的行为。
韩国保健福利部的立场是“这奠定了公平的健康保险制度和运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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