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
嗡…嗡…嗡…
轰鸣的马达声
高分贝的喇叭声
演绎“速度与激情”
近日,苏州交警对
非法改装、“炸街”等违法行为
进行严厉打击并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曝光台——昆山篇
玉山中队>>
违法地点:环北路
驾驶人姓名:王*
改装部位:改装排气装置
巴城中队>>
违法地点:祖冲之路
驾驶人姓名:毕*兴
改装部位:改装排气装置、加装尾翼
城北中队>>
违法地点:汉林路
驾驶人姓名:郭*
改装部位:改装排气装置
玉山中队>>
违法地点:中山路
驾驶人姓名:朱*豪
改装部位:改装排气装置
巴城中队>>
违法地点:益伸路
驾驶人姓名:祁*阳
改装部位:改装排气装置
非法改装机动车
尤其是动力装置
容易产生噪音,影响生活环境
还会导致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非法改装的危害
01
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原有的技术参数,其突出部位易刮擦其他车辆及行人。
02
更换、加亮氙气大灯对交会的对向车辆驾驶人,以及同向的前方车辆驾驶人视觉可能造成短暂失明,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03
改变转向灯颜色、改装刹车灯为闪烁形式、灯罩贴膜等,容易导致其他交通参与者误解车辆发出的信号,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04
改变车辆发动机输出功率,不仅产生强烈的噪声污染,还容易导致车体发生自燃。
05
改装排气系统的消音器,不仅噪音大、污染重,还干扰其他驾驶人及行人注意力,易发生危险。
06
改装车辆制动系统,极易导致制动不足或失效;改装悬架则将影响车身稳定性、平衡性及通过性。
有部分驾驶人追求个性
喜欢把自己的爱车
改得与众不同
但在改装之前
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否则很有可能违法了都不知道
上面为大家提供了
不少非法改装的案例
那么,如何改装才合法呢?
合法加装、换装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七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01
车顶行李架
乘用车加装车顶行李架后,整车高度增加值应小于或等于30cm。同时,加装的车顶行李架长度、宽度均不应超过车身顶部,与车身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具体装载物品时要仔细固定捆绑。
02
散热器面罩
换装散热器面罩时,不应改变车辆长度和宽度,不应构成车外凸出物。驾驶人不能改变原车的前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并且,散热器面罩有商标或者厂标等车辆相关品牌标识的,原则上仍应保留。
03
换装保险杠
乘用车换装车头或车尾保险杠时,不应改变车辆长度和宽度,不应构成车外凸出物,车辆的接近角和离去角原则上也不应受到影响,换装保险杠时不应改变原车设置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包括前部和后部。
04
轮毂
乘用车换装其他形状的轮毂,不得改变轮胎规格,要确保轮胎规格与机动车登记信息一致,要规范安装且不可有镜面反射情形。
05
车身颜色
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及时向车辆所在地或者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或变更备案。对于私家车改变车身颜色以及喷涂、粘贴广告的情形,不得影响驾驶安全,不得遮盖车窗,或违反公序良俗、影响其它车辆行驶安全。改变后的车身图案和颜色不得和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和工程抢险车等法定标识相同或相似。
苏州交警提醒
非法改装会给车辆
带来一系列安全隐患
请广大驾驶人
一定要从自身做起
拒绝非法改装,合法上路
文明守法、安全回家
编 辑 | 王雅楠
一审一校 | 王炎
二审二校 | 黄峰
三审三校 | 姚群勇
核 发 | 朱建华
分 享 安 全 理 念
共 建 苏 州 规 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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