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通知,

自1月3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

试行居住权登记,

涵盖居住权首次登记、

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市民在二手房交易中,

还应关注是否设立了居住权。

日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试行居住权登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1月3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居住权登记,涵盖居住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在二手房交易中,购房者除了查询房产查封、抵押情况之外,还应关注是否设立了居住权

▽点击图片查看《通知》具体内容

为什么要试行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登记有哪些办理范围?

如何办理居住权登记?

一起来了解吧!

为什么要试行居住权登记?

据了解,居住权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产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房产的权利,可以运用在养老保障、弱势群体保护等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珠海已有法院调解过居住权纠纷案件。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只有及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才能真正实现“房子不归我,我也安心住”。

居住权登记有哪些办理范围?

《通知》明确,珠海市辖区范围内出让取得、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居住权登记:

①近亲属间通过协议方式无偿设立居住权;

②依据遗嘱设立居住权;

③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

如何办理居住权登记?

《通知》提出,通过协议设立居住权办理首次登记,可选择线下办理、网上预审、全程网办任一方式办理。

其中,通过遗嘱或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办理首次登记,需要当事人到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大厅线下办理。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大厅

1.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本级)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6—3355168

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斗门分中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6—5310000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虹桥四路斗门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号厅

3.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金湾分中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6—7263092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1栋5楼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金湾分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大厅)

4.金湾分中心驻高栏港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6—7712777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区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大厦3楼行政服务中心18、19、21号窗口

5.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分中心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6—3388802

地址:珠海市唐家金鼎南方软件园A3栋1楼25、26、27号窗口

6.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横琴分中心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6—8841093

地址:珠海市横琴港澳大道868号横琴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119、120、121、122号窗口

据悉,

居住权登记试行阶段

按《通知》要求办理,

待居住权登记

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

相关办理流程另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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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珠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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