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烟台2月4日消息(记者程立龙)日前,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了解到,广发银行烟台分行因为授信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烟金罚决字〔2024〕5号),广发银行烟台分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公司金融二部营销总监栾云涛,因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授信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广发银行是国内首批组建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广发银行烟台分行于2015年3月正式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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