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乡村道路名称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各部门、单位:

为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乡村地区出行导航能力,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民政部“乡村著名行动”工作部署,我市探索开展了乡村道路命名先行试点,对部分镇街辖区行政村内 551 条乡村道路,按有关程序进行了命名,现将乡村道路名称(见附件)予以公布,即日起生效。

2024年1月30日

来源:寿光民政 通讯员:杜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