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了就想热闹一下,我每年都会来买一点。”正排队准备购买烟花爆竹的上海市民岑先生向记者表示。2024年上海烟花爆竹零售点于2月3日正式开售,全市共设了17个零售点,销售品种为鞭炮、高升、80发组合烟花、玩具类烟花。市民携带身份证件,至零售点现场实名登记购买。

“去年我们只有单一的高升鞭炮,今年又新增了两种烟花,一个是儿童类的组合烟花,一个是80发的安全烟花。”3日上午9时,在青浦区外青松公路5600号烟花爆竹销售点,已经有不少市民在排队采购,一名销售人员介绍,今年青浦区的烟花爆竹售卖相较去年有所变化,其中销售点增加了一处,而现场销售品种也有所增加。

据了解,售卖现场每日都会安排警务人员驻守,协助开展秩序维护和应急处置,民警每日将上址作为巡逻必到点,强化联动巡控,确保现场安全、秩序井然。同时,每一个购买的市民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且做好实名登记,工作人员还会向购买的市民发放《青浦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告知书,让市民了解禁燃禁放区域的燃放规定。

与此同时,在闵行区沪闵路2759号烟花爆竹销售点外已经有序排起了长队。闵行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和属地颛桥派出所的民警正在现场维护秩序,要求市民有序排队,并指派专人进行禁燃禁放宣传提示。

闵行区今年设有两个烟花爆竹销售点,除了沪闵路这个销售点,还新增了七宝地区的华友路505号东侧销售点。据悉,销售时间自2月3日起售,每日上午9点到下午16点30分,售完即止。

据了解,今年每个销售点每日限量供应300箱,每个点总量1200箱。“烟花爆竹销售期间,我们每天都会在两个零售点开展秩序维护工作。”闵行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民警谢治生介绍,“每一位实名登记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除了会在现场领到安全燃放的宣传资料,手机也会收到我们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短消息。”

松江区今年设有两个烟花爆竹指定销售点,分别为繁华路889号和辰花路横山村花园460号。今早,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早已排成了长龙,松江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和属地荣乐东路派出所的民警一边进行现场秩序维护,分别引导网上预约购买和现场登记购买市民进入排队通道,一边发放安全宣传单页,针对登记地址位于外环线以内的购买者,指派专人进行禁燃禁放提醒。

为了提高售卖效率、减少排队时间,松江警方协调各方提前在“警民直通车松江”“茸城应急”等多个平台发布售卖通知,提醒广大市民可登录春节烟花预约平台进行网上预约或现场实名登记购买,多措并举确保整个售卖期间的仓储、销售安全、有序。

全市17个零售点地址

浦东新区

经营地址1:惠南镇大川路500弄8号

咨询电话:58021139

经营地址2:泥城镇秋山路888号

咨询电话:18621381288

宝山区

经营地址1:月罗路18号翼当年园区

咨询电话:66150172

经营地址2:陆陈路338号

咨询电话:66150172

闵行区

经营地址1:沪闵路2759号(沪闵路鹤翔路东)

咨询电话:18916825229

经营地址2:华友路505号东侧

咨询电话:13381980638

嘉定区

经营地址1:嘉唐公路596号

咨询电话:69913558

经营地址2:裕民路裕民桥西北100米(永盛路东)

咨询电话:69917955

松江区

经营地址1:繁华路889号

咨询电话:13917108874

经营地址2:佘山镇辰花路横山村花园460号

咨询电话:13901918477

金山区

经营地址1:亭林镇松金公路5050号

咨询电话:15301611820

经营地址2:朱泾镇临仓街50号

咨询电话:15301611820

青浦区

经营地址1:外青松公路5600号

咨询电话:13701903479

经营地址2:华新镇民兴大道132号

咨询电话:19117063938

奉贤区

经营地址1:奉贤区沪杭公路1869-5号

咨询电话:15316212995

经营地址2:奉城镇塘外奉柘公路777-7号

咨询电话:13601878833

崇明区

经营地址1:城桥镇北门路288号14幢A02、A03

咨询电话:13901716016

需要注意的是

近期上海市公安局也发布

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其中提到

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外环线以外区域的部分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

2024年春节期间

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九)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五、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六、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上海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25日

安全燃放提醒

请广大市民注意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要求,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及外环线以外的9类场所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城市内的污水管道、化粪池内存在沼气,一旦遇到明火可能会发生爆燃并产生很强的气浪,给过往行人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请家长朋友一定要告诫孩子,不可以在下水道、井盖附近燃放爆竹,更不能往下水道投掷鞭炮或带有明火的物件。

请自觉遵守燃放管理规定

在安全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远离禁燃区域

过一个热闹平安祥和的春节~

本文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