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安徽六安恩科电梯销售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并罚款10000元。
经查,2024年1月8日,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金寨恒信商贸有限公司华联超市凤城店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店在用的2部自动人行道电梯最近一次维护保养的日期为2023年8月19日,已超过维保周期,且未在电梯显著位置公示维保养护信息。经报县局批准于当日立案,于2024年1月10日对当事人受委托人进行了询问调查,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经查,2023年1月6日当事人与金寨恒信商贸有限公司华联超市凤城店签订《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双方约定自2023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由当事人对金寨恒信商贸有限公司华联超市凤城店共3部电梯(其中2部自动人行道电梯,一部货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维保费用是3000元台年。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8月19日,当事人均能够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金寨恒信商贸有限公司华联超市凤城店在用2部自动人行道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但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1月5日,当事人未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时间对上述2部电梯的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进行维护保养。当事人共计缺少8次维保作业,与金寨恒信商贸有限公司华联超市凤城店约定的每台电梯单次维保费用为125元,违法所得为2000元。
来源:信用中国(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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