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蛟河市人民法院坚持执行效率和效益并重,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四个季度执行质效排名位列全省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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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执行变现“组合拳”。在吉林地区率先开展类案集中执行工作,先后开展涉金融、涉民生等专项执行行动5次,执行到位金额1000余万元;针对被执行人财产中常见的扣押车辆,采取“线下组团看车”吸引用户竞拍及“线上集中拍卖”扩大售卖影响力的拍卖模式,致力解决司法拍卖溢价率低的难题;推动异地高效执行,通过周密部署、制定预案,精准把控现场调查,10余起跨省、跨市案件全额执行到位。

织牢源头治理“一张网”。研究出台《审后执前督促履行机制实施办法》,设立判后督促履行专员,协同案件审判庭室,督促当事人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下沉全市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百姓说事点”参与执行前化解;主动融合党委领导下社会治理大格局,对于当事人执行申请,由执前化解小组统筹快速响应,将涉及诉讼调解、司法确认、追索劳动报酬、相邻关系以及行政事业性单位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和解意向的案件,直接委派至乡镇综治中心调解组织及府院联动执行化解,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增量。

应用执行改革“连环招”。在执行指挥中心下设执行事务集约办理中心,设6名专员,使用“RPA”系统将文书集约制作、节点管控等执行流程自动化,引入“云视庭”平台,开展线上约谈、执行和解,实现内外联通;通过从传统“ 一人包案到底”的办案模式向“多人办一案、责任分段到岗到人”的转变,建立以执行指挥中心为“运转中枢”、执行事务中心提供实体化集约服务、多个执行团队分段协同联动的新型执行办案模式,实现分权集约、案事分离、事务集约工作模式,形成流水作业,有效控制办案流程、节点以及执行权力的制约,大幅缩短案件结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