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哈尔滨2月7日消息(记者马俊玮)为做好2023年度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及《关于开展2023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储粮黑〔2023〕116号)要求,经中储粮集团黑龙江分公司、黑龙江省粮储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共同会商,认定公布2023年第二批、第三批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资格库点28家(含第一批已公布新增加仓容库点14家)。

附件1:黑龙江省2023年度第二批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资格库点名单

附件2:黑龙江省2023年度第三批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资格库点名单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