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是海关进出境手续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涉及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物品和货物两大类。进出口性质的不同,导致报关程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了解并掌握这些差异,对于顺利完成海关手续至关重要。

01 进口货物报关流程:

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报关

确定进口的船期,等船到以后。开始进行进口的操作。

1、首先是要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换取单;

2、将货物提至海关监管仓库;

3、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5、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原厂 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6、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7、报关查验放行后,即可提货回家(仓库)。另: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须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8、缴税后即可提货放行。

02 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1、首先向船公司订好舱。

2、出口报关所需单证: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 许可证等)。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3、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如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4、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5、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6、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03 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

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再向海关递交已填好的报关单。与此同时,还需提交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提交的单证是否一致。海关查验无误之后将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以及根据具体的货物的特殊单证。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海关认为有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订货卡片、产地证明等。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04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出境的法律凭证。进出口许可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种具有许可进口或出口性质的证明、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向海关提交的许可证并不是一直固定不变的,国家主管部门随时会调整发布,所以需要时刻留意。

05 检验检疫制度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印、证书。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进行“三检合一”,全面推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国际通用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而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进出口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

同时,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2000年4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海关要求报关单位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方面是监督法定检验商品是否已经接受法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另一方面是取得进出口商品征税、免税、减税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报关时,对进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收。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

06 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查验是通关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海关查验可分为3种:彻底查验、抽查和外形检验。海关自查验受理起,到实施查验结束,反馈查验结果不会超过48小时。海关查验货物时有3个要求:1、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工作。2、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提取货样,货物管理人员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3、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有关费用,同时按海关规定缴纳规费。

07 进出口货物的放行

当海关接受了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对相关单证资料进行了核查,查验了实际的货物,并在纳税义务人缴纳税费之后,在货运单据上签印放行。需要注意:没有经过海关放行的监管货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提取或发运货物。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08 单证报关与买单报关

1、从事外贸工作的人经常能够听到两个专业名词,一个是单证报关,另一个就是买单报关。很多人第一次听到这两个是比较陌生的,不太清楚这到底指的是什么,那么接下来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外贸人必须知道的两种报关方式。1、单证报关和买单报关分别是什么?单证报关指的是一些有出口权的公司可以进行单证报关,也就是企业自己提供出口单证,在网上自理或者找委托行报关行进行报关的方式,属于正常报关。而与单证报关恰恰相反的另一种报关方式就是买单报关。买单报关是指,当没有出口权的公司或者不想使用自己公司抬头名称的出口单,其实还有一种更通俗的说法,把它叫作出口核销单。往往这个时候,就会遇到一个问题——出口必须要有出口单证。那么这些没有出口权的公司就会去找货代,通常都可以通过报关行,去购买有出口权公司的出口单证,也就是借用他人公司的名称进行出口,当然这种买单报关的方式肯定不如正常合法的单证报关。如果出口货价值低,不需要退税的话,可以买外贸公司的单据报关,买单出口更适合那些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或者是个人。

2、单证报关和买单报关的区别

单证报关与买单报关最大的区别就是:单证报关是合法的报关方式,而买单报关是不合法的存在。企业在中国出口货物,必须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才行。国家为了支持国内企业出口创汇,对出口的企业执行退税的优惠政策。既然是优惠政策,那么自然不能是随便一个公司就能享有的。当然,随着市场的逐步改变,政府海关也在不断进步,在不久的将来,这种买单报关的形式,必定会退出历史的舞台。

3、买单报关的优缺点

目前而言并不是所有公司都具备进出口的经营权,那么仍然会有企业选择买单报关,买单报关自然也是有优缺点之分。

优点:

1、方便省事。只需要提供装箱单、发票以及海运需要的SO即可,不用亲自打理报关之后的后续核销等事宜。

2、保证客户信息安全。挂靠外贸公司通常都是怕客户被人抢走的,同时这也是很多外贸同行的一块心病。买单出口就从来不用担心这样的问题,因为麦核销单的公司都是从来不做外贸生意的,因此不存在竞争的关系,更不怕客户被抢走。

缺点:因为买单报关是使用的别人的单证报关,用别人的名义出口,因此也没有办法办理退税,即无法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3、其他细节问题单证报关合法,自然一切按流程走即可。但是买单报关就会存在一些细节上的问题需要处理。比如,目的地清关问题,我们可以让报关时用的资料跟目的地客人的清关资料抬头不一样,但是单证必须统一,也就是说提单、箱单、发票这些必须是要统一的。虽然没有出口权的公司也可以用自己的公司抬头,但是货物出口以后,国外海关就跟中国海关没有了联系,也不会引起什么麻烦。再比如外汇的问题也不用担心,买单出口的话,货款外汇可以打到任意一个公司外汇账户、个人账户甚至是境外账户上。因此,买单出口为更多没有出口权的企业以及个人提供了便利。最后还需要再提一下,如果选择买单报关的话,就无法做退税了。因此,可以在跟工厂拿货的时候以“不开票价”成交。买单报关固然省事,但如果有条件的话,大家最好还是选择单证报关,这样才能保证安全、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