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最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该公示表显示

莆田市荔城区医院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

被予以处罚

经调查核实,2023年10月15日至2023年11月30日,莆田市荔城区医院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行为属实,属于首次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八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对莆田市荔城区医院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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