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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全国学前教育

普及普惠县

名单公布

我市光荣上榜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认定一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6号),公布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我市被认定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走实从“幼有所育”到“幼有优育”的进阶之路,积极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01

创新谋划

第一步:完善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纳入了乡村振兴、乡镇高质量发展、教育考核评估体系,形成“市级统筹、政府主导、市乡共建、部门监管、园长负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破解“谁来管”“怎么管”。

第二步:优化结构。逐年提高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建设力度,通过新改扩建公办园、回购民办园、将营利性民办园转普等方式,扩大增量、优化存量,破解“入园难”“入园贵”。

第三步:提质均衡。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借助支教、顶岗、跟岗等教师交流措施,优化师资配置;在师资培训、质量管理、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生均公用经费发放等方面,政策扶持公、民办园,确保一视同仁;小规模园以奖代补,缩小差距,破解“不均衡”“少后劲”。

02

创新路径

0 1

大力回购改制园

近10年,投入8000多万元回购改制园31所,全市幼儿园从2011年的42所增加到66所。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先后有8所营利性民办园加入普惠行列,普惠性民办园达16所。

0 2

加快建设公办园

2011年以来,政府投入近3.8亿元,新建省优质园25所,新增学位7000多个,资源配置率不断提高。目前,全市48所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77.71%,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办学体制逐步完善。

0 3

分类治理配套园

通过“收”“建”“管”等措施,完成小区配套园治理8所。出台《实施意见》,新建配套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03

创优队伍

0 1

依“标”扩充保教队伍

严格执行“两教一保”,专任教师持证上岗。2012年起,启动幼师招聘,每年30个名额列入教师招聘计划。目前全市公办园专任教师819人,师生总数比为1:11.3;其中在编幼师350人,占公办教师42.73%。

0 2

依“法”提高教师待遇

实行结构工资制度,建立工资待遇正常晋升机制。实行自聘幼师“有重点推进,分层次实施,保全市达标”调资策略,目前,自聘幼师人均年工资收入从2022年占在编人员的65%提高到76%。

0 3

依“培”引领素质提升

组建幼教指导中心,建立以职能科室为主导、片区教研站为主线、各幼儿园为主体的教研培训网络,孵育优质师资。获评省重点课题1项、省教研课题3项,培育市县骨干156人。

04

创优监管

0 1

强化安全管理

制度化开展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大力实施“校车安全工程”,强化园所食堂管理,实现多年零事故。

0 2

完善监管体系

制定《幼儿园高质量发展考评方案》,全面考评一年一度;建立常态督查制度,实现挂牌督导全覆盖;民办园纳入教育综合督导范围。

0 3

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落实备案、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全市18所民办园每年进行财务审计,16所普惠园结余不超过5%,2所营利性园结余不超过15%。

05

创精质效

0 1

重规范,科学开展幼小衔接

印发《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施方案》,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减缓衔接坡度,实现科学衔接。对内召开推进会,对外做好宣传,强化衔接质效。

02

强内涵,积极探索课程建设

出台《课程游戏化项目建设实施意见》,全面实施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创成省级课程游戏化项目5个,扬州项目19个。一批省重点、教研课题相继立项。

0 3

提品质,加速创建优质园所

将省、市优质园创建作为新建园三年发展规划工作重点,建立协同发展机制。省、市优质园从2006年的4所增加至56所,在优质园就读幼儿占比93.67%。

当前,我市学前教育正阔步跨入普及普惠、优质均衡发展的新阶段。接下来,高邮将举全市之力,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强劲的保障,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打造学前教育“高邮样板”,绘就“幼有优育”美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