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万家团圆时

亲朋好友齐相聚

把酒言欢乐融融

但是

酒后千万别开车!别开车!别开车!

春节期间,婺源交警严查酒驾醉驾保平安

为营造良好的节日道路交通环境

有效预防涉酒驾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

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自2月6日开始

婺源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严查酒驾醉驾

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在城区和农村地区

同步开展

期间,大队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

城乡结合部以及涉酒交通事故

易发多发点段为重点区域

以中午和晚上酒驾高发点为重点时段

组织警力设卡检查

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形成严查严处的高压整治态势

行动以来

大队共出动警力220余人次

设立临时检查点11处

查处酒驾9起

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0余起

进一步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酒驾后果很严重,将面临这样的处罚↓

酒驾后果: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不含)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后果: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终身禁驾。

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司机一杯酒 亲人两行泪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时刻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亲朋好友要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

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共筑平安中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