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万家团圆时
亲朋好友齐相聚
把酒言欢乐融融
但是
酒后千万别开车!别开车!别开车!
春节期间,婺源交警严查酒驾醉驾保平安
为营造良好的节日道路交通环境
有效预防涉酒驾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
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自2月6日开始
婺源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严查酒驾醉驾
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在城区和农村地区
同步开展
期间,大队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
城乡结合部以及涉酒交通事故
易发多发点段为重点区域
以中午和晚上酒驾高发点为重点时段
组织警力设卡检查
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形成严查严处的高压整治态势
行动以来
大队共出动警力220余人次
设立临时检查点11处
查处酒驾9起
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0余起
进一步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酒驾后果很严重,将面临这样的处罚↓
酒驾后果: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不含)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后果: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终身禁驾。
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司机一杯酒 亲人两行泪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时刻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亲朋好友要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
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共筑平安中国年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