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此次处分涉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及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钱程。根据公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市场的公平性。深交所依法对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进行公开谴责,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