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吃面不吃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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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英国的商务经理吉米·埃姆斯曾在网上公开自己纹身翻车的经历:多年之前,吉米将自己的生肖中文“鼠”纹到了胳膊上,这个纹身一直伴随他结婚生子。
后来妻子向他展示了自己为孩子纹下的纹身,吉米不甘示弱,决定用纹身表达自己对妻子的感情。
他来到纹身店,不假思索地让纹身师在手臂上纹了一个中文“爱”字,好巧不巧就在曾经的“鼠”字正上方。于是原本用于表达爱慕的纹身成了令人哭笑不得的“爱鼠”。
不久后吉米和家人都知道了“爱鼠”的含义,吉米非但没有示爱成功,还遭到妻子的带头嘲笑。他苦恼地表示:“我能怎么办?我总不能把胳膊砍了吧!”
随着中文纹身在欧美国家的流行,像吉米这样纹身翻车的例子越来越多,它们随互联网进入中国网友的视野,为网友提供了无尽的欢乐。
当然,中文纹身成功的例子也有,只是成功的比例让人一言难尽。
那么,外国人身上有哪些著名的中文纹身?他们为何喜欢把汉字纹在身上?
今天我们来一起参观一下老外身上的中文。
老外们“把握不住”的中文纹身
北美《世界日报》曾经报道过一位英国女孩纹身的趣事。
19岁的艾莉·坎贝尔是英国西萨塞克斯郡的一名平面设计师,她和自己的家人都钟爱中餐。一天她突发奇想,要把中文菜谱纹在身上。
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自己的妈妈,却收获了妈妈的嘲笑。妈妈告诉她,如果她真的敢纹,她纹什么菜自己就请她吃什么菜。
这更加坚定了艾莉的决心。
当她走进纹身店,将自己的要求讲出来后,纹身师也懵了,反复跟她确认是否真的要这么做。
其实艾莉心里也难免忐忑,不过她还是一咬牙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最终纹身师按艾莉的要求在她的侧腰处纹下了四行菜名:酸甜鸡、牛肉炒面、鸡蛋炒饭、鸡球。
艾莉和纹身师都不懂中文,这些都是艾莉事先在网上查到的对应中文名,好在网上的翻译还挺靠谱,没有闹出笑话。
这则新闻并未给出后续报道,不过看起来艾莉的妈妈难免要为自己的承诺破费一番,而今后艾莉再想到中餐馆吃饭,就可以直接掀起衣服点菜了。
艾莉告诉前来采访的记者:“这是我第一次纹身。”
在欧美国家,对中文纹身情有独钟的大有人在。
英国球星大卫·贝克汉姆人长得帅、球踢得好,遍布全身的纹身也是他最鲜明的个人标签之一。
据统计,现年48岁的贝克汉姆身上的纹身有60多处,而且这个数字还在随时增长。
数量和面积还不是贝克汉姆最为看重的,他身上的纹身个个造型精美,每一处都有独特的寓意。
比如他的第一处纹身——后背上的“守护天使”,那是为纪念长子出生纹的;右手背上的蜂鸟,象征着他的妻子维多利亚;而脖子上的“pretty girl”字样,则是对女儿满满的父爱。
贝克汉姆曾自豪地宣称:“我的生命故事都写在我的皮肤上。”
2008年,贝克汉姆踏上了访问中国香港的旅途,这座东方都市并没有抚平他的情绪,整段旅程他都显得焦躁不安。
不久后就是他的第100场国家队比赛,这对他来说意义非凡,容不得半点闪失。
香港著名纹身师沈龙威用自己的职业为他开解,想要为他免费纹一处中文纹身,这难得地勾起了贝克汉姆的兴致。
最初沈龙威想要给他纹“物极必反,否极泰来”八个字,但贝克汉姆自认为修行不够,不足以参透其中真谛。最终沈龙威在他的侧腰上纹上了另外八个字:生死有命富贵由天。
那年3月27日,英国队客场输给法国队,但贝克汉姆在场上整整奔跑了63分钟,为英国队创造了多个进球机会,他的表现赢得了所有人的称赞。
从那之后,每当贝克汉姆在球场上兴奋地扯掉上衣,最先进入观众眼帘的往往是那处显眼的“生死有命富贵由天”。
2013年贝克汉姆访问中国期间,还曾大方地向中国学生展示这处中文纹身。
艾莉和贝克汉姆的中文纹身还算是比较成功的,当然中国网友见识到的更多还是令人啼笑皆非的“失败案例”。
肯扬·马丁是2000年NBA选秀状元,他对自己的要求是“永远不要满足当下”。
为了时刻提醒自己,他决定用中文把这则警示纹在身上。可惜他自己不懂中文,他的纹身师也是个半吊子。
结果在他们的一通沟通后,肯扬·马丁的手臂上出现了四个大字:患得患失。
估计纹身师把这个带有贬义的成语当成了把握机遇、永不止步之类的警醒语,在他的解释下,肯扬·马丁也对这处纹身爱不释手。
2002年,姚明前往NBA发展,肯扬·马丁认为这位中国来的球员一定能理解“患得患失”的含义,对自己大加赞赏,于是他自信地向姚明展示自己手臂上的纹身。
早期的姚明在NBA是出了名的腼腆,看到这四个字愣是没忍住笑出了声。他向肯扬·丁解释,患得患失是一个贬义词,肯扬·马丁还不信,非要说姚明一个中国人不懂中国文化。
而这四个字仿佛魔咒一般,伴随着肯扬·马丁高开低走的职业生涯。他前后加入过篮网队、掘金队、快船队、尼克斯队,却始终没有发挥出选秀状元应有的水平。
2011年他曾短暂加盟过CBA新疆队,只打了12场比赛就因队内不和解约。
如今肯扬·马丁的儿子也上了NBA球场,只盼他不要再学老爹乱纹中文了。
体育界可谓是搞笑中文纹身的重灾区,无独有偶,希腊前国脚耶卡斯也在手臂纹了中文。
2014年6月20,希腊与日本展开了一场足球赛,耶卡斯在比赛第35分钟替补上场,担任希腊队前锋。
当镜头给到这位老将时,电视机前的中国球迷不由得愣住了,他的手臂上不知何时多了5个字:寒冷杀人魔。
这几个字的中二程度自不必多说,粗晓中文的日本队员像是被震慑住了一般,几次绝佳机会白白流失,硬是在多一人的情况下被打了个0-0.
事后耶卡斯还一脸认真地回答记者的提问:“我知道,这是冷静射手的意思,跟我的风格很符合。”
欧美人在身上纹中文的很多,让人一看就能笑出声的更是数不胜数,有乱写一通的,有用错字的,有写错顺序的,不一而足。
那他们为什么要一门心思地把中文纹在身上当笑料呢?不如试着从文化、审美、心理三个层面剖析一下。
神秘的东方文化
欧洲人对东方元素的向往是刻在基因里的。
1993年,《自然》杂志刊登了一篇文章,名为《古埃及丝绸的使用》。文中介绍了考古学界的最新发现:一块取自古埃及第21王朝女性木乃伊身上的丝绸。
古埃及第21王朝存在于公元前1000年前后,对应的是中国的西周时期,这一发现将中国元素在西方的兴起时间推进至3000年前。
早在古希腊时期,西方人就描述了一个半真半假的神秘东方古国——塞里斯。
在他们的描述中,塞里斯人身高6米,寿命200岁,生活富足,爱好和平,享受着丰富的物产,没有饥寒贫穷。而塞里斯国则是气候宜人,树上长丝绸,地里生黄金。
这些夸张的描述,实际是对自己所缺之物的寄托,而赛里斯国的真实部分,其实就是战国至东汉时期的中国。
而西方文明的另一源头希伯来文明,也持有相似的观点。希伯来人通过更接近古中国的苏美尔人了解中国,希伯来人称苏美尔人和他们所崇拜的更高文明为sin或sina,这也是现代英文China的由来之一。
《圣经》中的伊甸园就是希伯来人想象中的古中国,现代中东西奈半岛中的“西奈”(sinai)最早也是“中国人领地”的意思。
到了中世纪,欧洲人对东方文明又爱又怕,近在咫尺的伊斯兰文明都能耗尽整个欧洲的精力,更不用说远方那个传说中的国度。
1165年,东罗马帝国皇帝曼努埃尔一世·科穆宁的教母宣称自己收到了一封神秘的来信,寄信人自称“长老约翰”,他统治着东方的基督教王国,这个王国的领土包括三个印度和另外一大片土地。
长老约翰在信中说,他和基督教王国的子民都是虔诚的基督教徒,除此之外这里与古希腊人描述的塞里斯国一样,物产丰富,百姓安康。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不过是曼努埃尔一世为争夺神权和政权表演服的一个谎言,不过后世的欧洲人都对其深信不疑,无数人踏上旅途,寻找这个传说中的基督教王国。
这其中最出名的莫过于马可·波罗。
从今天的角度看,马可·波罗从头至尾都在夸张、撒谎,他到底有没有到过中国都要打上一个问号。但在那个时代,他的“游记”无疑进一步加强了欧洲人对东方的向往。
马可·波罗说,他找到了长老约翰的国土,这里有72个行省,国土面积仅次于“大汗”统治下的蒙古帝国,基督教王国与成吉思汗的蒙古帝国间爆发了一场惨烈的战争,之后基督教王国便消失了。
基督教王国之后,马可·波罗又对忽必烈治下的元朝极尽赞美之能事,他笔下的元朝政治清明、经济繁荣,不是天堂胜似天堂。与以往的传说相比,马可·波罗的描述更具烟火气。
15世纪之后,欧洲进入了大航海时代,为日后的科技革命打下了基础。而探险家们的重要目的之一,便是找到神秘富庶的东方国度,将丝绸和香料运往欧洲。
直到乾隆时期马嘎尔尼来到中国,发现这里破败落后,欧洲人对古中国的幻想才算破灭,但神秘东方的概念已经在他们的心里扎下了根。
而现代中国的迅速发展再度引发了西方人对中国的好奇,那份在心底埋藏百年的记忆也被再度唤醒。
作为东方文化的载体,中文自然被赋予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汉字的独特魅力
汉字的魅力也不仅在于那份神秘色彩,它还有更加具象的体现。
从世俗的眼光看待,中国优秀书法家的作品动辄无价,而西方人的字母写得再规整能值多少钱?
英语等西方文字大多是纯粹的会意字,而中文则不同,它又象形字发展而来。
《说文解字》的作者许慎说:“皇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
早期的汉字,如甲骨文、大小篆等,一个字就能展现一个故事。在汉字的发展过程中,既保留了见字知意的特点,又优化和简化了汉字的线条结构,抽象与具象并重,实用性和艺术性兼顾。
一个“井”字,我们能看到先民耕种的农田;一个“山”字,我们能看到错落起伏的峰峦。但与之对应的“well”、“mountain”,除了生硬赋予的意义什么也看不到。
同样一个字,既可以写成庄重严谨的楷体,也可以写成恣肆奔放的草书,可以满足不同的艺术追求。
汉字的变化也是层出不穷,东汉《说文解字》将当时所用的小篆分为540部,即今天的字根,不同的字根可以组成不同的字,不同的字又可组成不同的词语。
与汉字相比,西方文字在许多方面要逊色许多。
如现在应用最广的英语,无论如何变化,始终被局限在26个字母内,没有任何新意,也看不出任何意境。
写一手好字对中国人来说是由表及里的升华,中国历史上曾诞生无数著名书法家,王羲之下笔平和自然,颜真卿行文气势浑厚,李白出手便是一个盛唐……
纹身是一种艺术,从汉字和西方文字中选择一种作为艺术载体,你会选哪个?
母语羞涩
回忆一下你是否有这样的情况:
在与伴侣或亲人交流时,一句“我爱你”就能清晰地表达出你的想法和感情,但你就是说不出口,这三个字带来的羞耻感仿佛有千斤之力,死死压在你胸口。
但是换个思路,如果非说不可,用英语“I love you”来代替,是不是就好多了?虽然可能还会有些不好意思,起码一咬牙一跺脚就能说出口了。
这就是母语羞涩。
母语羞涩指的是在母语文化的长期影响下,对部分母语所表达的意义理解十分地透彻,因而用它们进行表达时会感受到压力与羞耻感。
而这种现象的核心原因往往是个人太多的情感投入而非母语本身,因而它也不止出现在中国人身上,西方人也是如此。
甚至在中文体系内,母语效应也会在不同方言之间产生。例如北京等地区的人愿意大方地展示自己的方言,而另外一些地方的人则会下意识地认为自己的方言太土,刻意地使用普通话或所在地区的方言。
实际上那不是土,只是方言中的含义令人难以启齿。而北京这种地区的方言早就被人接受,讲北京话时的压力也要小得多。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则是使用母语之外的语言,其效果如同蒙上一层若有若无的窗户纸,就像很多中国人喜欢说“l love you”而非“我爱你”。西班牙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科斯塔把这种方式称为“外语效应”。
为了验证外语效应,科斯塔对著名的“电车困境”实验进行了改造。
“电车困境”实验的假设是电车临近分叉口,由实验对象决定是否拉杆改变电车轨迹,不拉杆的话前方有5人被绑在轨道上,拉杆的话前方有1人被绑在轨道上。
实验对象要做的抉择实际上是不改变现状地杀死5个人还是刻意杀死1个人。很明显,杀死1人的后果更轻,但承担的道德压力更重。
科斯塔没有改变上述规则,他所做的是把实验对象分为两组,一组用母语回答,一组用外语回答。
结果在母语回答中,选择杀死1人的只有20%;而在外语回答中,杀死1人的上升到了50%。
可见外语对释放压力起到的作用。
而对西方人来说,无论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还是其他语种,都有着相同或相近的起源,它们的部分内容也是相同的,很显然不是缓解“母语羞涩”的最佳选择。
而汉语则不同,它与西方语言没有任何联系,他们周边懂得汉语的也不多,用汉语来表达情感再合适不过了。
比如肯扬·马丁,他就是用汉语作表达的典型,可惜闹了笑话。运动明星将汉语用作情感表达或座右铭的不在少数,如艾弗森将“忠”字纹在脖子上,罗斯将“耐心”纹在小臂处,而德国足球老将博阿滕更是全面:“家族、健康、爱、成功、信任”。
参考资料:
林鹭.我给张柏芝、贝克汉姆做文身[J].民风(上半月),2009,(4).
柯育平. 2011-2012赛季CBA联赛外籍球员引进情况分析[J]. 运动, 2012, (18).
郭雍皓.小贝北大秀中文纹身[N].新文化报,2013-03-25.
佚名.耶卡斯寒冷杀人魔[N].东方体育日报,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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