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1950年2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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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2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在莫斯科签订。
条约规定:双方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制止日本或其它直接间接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的任何国家之重新侵略与破坏和平;对有关中苏两国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均将进行彼此协商;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原则,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之间的经济与文化关系等。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签订,确定了中苏两国政治军事同盟关系以及发展两国友好关系的准则。1979年4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30年期满后不再延长。次年4月,该条约期满后废止。
视频来源 | 京商传媒
图文来源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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