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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刊登)

生活中,你是否会有这样的烦恼?根本没有卖房的意愿,中介却经常来电问要不要卖房子?没有在任何平台上挂售过自己的房子,但一直有烦人的电话打过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究竟是谁泄露了我们的信息?近日,启东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基本案情

陈女士家住上海,为了自己退休后能够旅游养老两兼顾,于2014年在启东某小区购置了一套80平左右的房子打算用于自住。奇怪的是,陈女士从来没有想过要转手这套房子,也从来没有将自己房屋的信息推给任何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但是陈女士一直会接到来自南通的各家中介公司的电话,询问其是否要卖房。陈女士不堪其扰,到最后,只要接到电话听到“房子”两个字就立马挂断。

陈女士很郁闷,自己只有在买房的时候曾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姓名、房屋的位置以及面积提供给小区物业公司用于收集信息,但是从来没有说过卖房子的事情。思来想去,陈女士始终想不明白到底是哪个环节泄露了自己的信息。某天,公安机关找到陈女士询问一些信息,陈女士这才知道,自己的信息竟然就是被其最信任的物业公司相关人员泄露出去的。

据调查,赵某和葛某是该小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和经理。为了帮助房屋中介房源成交,赵某和葛某将物业系统中4000余条的业主信息通过微信转发至某房屋中介,造成业主的信息泄露,其中就包括陈女士在内的业主的姓名、房号、面积以及电话号码。

法院审理

启东法院经审理后,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最终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赵某和葛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个人信息被非法出售之后,其后果已不是第一手信息出售者所能控制。这些个人信息可能被层层转卖,甚至落到不法分子手中,为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甚至绑架等更加严重的恶性犯罪所利用,严重威胁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首次在我国确立一整套系统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旨在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打击潜在的衍生的犯罪。

但对于被频繁骚扰的遭遇,很多市民却从未想过报警处理。

“司法实践中,受害者不追究,不等于我们就可以放任出售者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承办法官周喜春说道。“希望大家可以认识到泄露公民信息系违法行为,提高警惕,遇到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选择报警。”

▌文字:刑庭 陆渝宁

▌责编:综合办公室 徐越

▌审核:周喜春

▌终审: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