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孝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指挥中心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带班和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制度,毫不松懈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时刻在岗在位,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知、指挥顺畅。开展县市联动执法,加大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力度,净化运输市场秩序,为百姓春节出行提供安全运输保障。
进入春节假日后,出租车市场出现了乱收费的苗头,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出租车行业形象。为及时遏制这一苗头,维护出租车市场秩序,从大年初一开始,支队及时启动了全市出租车市场县市联动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出租车、网约车乱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充分运用指挥中心智慧信息平台,研判发布违法车辆预警信息,各县市执法机构开展联动执法检查,仅春节假日前四天,全市已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出租车、网约车101台次。
春节期间,支队指挥中心执法人员将继续坚持每天实时查看大屏幕上展示的辖区国省干道、人员密集场所、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出租车、网约车等可视化、数据化监测信息,把安全放在首位,把运输市场秩序作为重点,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典型案例】
2024 年 2 月 13日,当事人王某驾驶鄂 KXXXXX出租汽车通过平台接单,从美天假如酒店门口到孝感火车站,等单途中又载一名乘客,各收费 100元车费,车辆行驶至常青藤广场门前时又拼载两名乘客到火车站,乘客支付100 元车费。到火车站后,其中一名乘客要求返回北门美天假日酒店,到目的地后支付 300 元车费,此趟运输合计收取 600 元车费。该 600 元为违法所得,其中 300 元已经退赔,尚余 300 元无法退回。
王某驾驶涉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属实。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的规定。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鄂交法〔2019〕90 号、《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王某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孝感交通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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