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从技师学院优秀毕业生中招生,为职业教育培养“双证书、一体化”职教师资。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双证(学信网可查)。
热烈欢迎有志于献身职业教育事业,符合报名条件的技师学院的优秀毕业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二、考试
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进行,“文化素质”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职业技能”考试以专业技能实操形式进行。
(一)文化素质考试
1.科目及分值
(1)机械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电技术教育、焊接技术与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机械基础150分。
(2)电工与电子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教育: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150分。
(3)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150分。
(二)职业技能考试
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划定职业技能考试资格线,职业技能考试资格线上考生按不超过各省各类别招生计划140%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
科目及分值
考生可根据自己报考类别选择一个工种进行职业技能考试,报考类别与工种对应情况如下表:
招生类别
职业技能考试可选择工种
分值
机械类
钳工
100分
车工
电工与电子类
电工
计算机类
计算机程序员
三、录取原则与办法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计算综合分,以综合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作为录取依据,录取前划定本科控制线,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部合格,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未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素质*0.7+职业技能*6.5*0.3,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未通过备案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录取通知书将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考生。
四、加分政策
(一)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选手,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考生,其成绩增加100分。
(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I类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考生,其成绩增加80分;第4名至第10名的考生,其成绩增加50分。
(三)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I类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考生,其成绩增加30分。
考生加分时只享受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将获奖证书原件图片上传至《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未提供获奖证书原件者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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