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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必须作为拍摄意图的实体化而存在。

翻译成人话就是,你心里必须得有个意识,相机是干什么用的?『相机是拍照用的。』

就是你要知道,相机,只有在你需要拍照的时候才有用。

你不是生来就必须拍照,而相机要想拍下一张照片,它必须获得你的许可,你的手指同意了之后,它才能完成「拍照」这个行为。

你不是相机的奴隶,而相机,也只是你的工具而已。

如果,让一台工具的行为准则篡改了你的意识的话,那就糟了。

我曾经认为,相机扩充了我看世界的角度,让我获得了观看的自由,就像你认为,只有相机才能记录下美好一样,为此,对一台相机,对制造相机的厂商感恩戴德。

但当一种意识再脑子里待了太长时间,还没有更新,没被清除的时候,我必须意识到这是危险的讯号。

我不能因为「我可以拍照」而沾沾自喜,而作为拍摄者的我,也有成为被摄体的时候,在那时候,我也不能因为「我可以被拍照」而沾沾自喜。

这一点儿意识,不在于拍照这一行为是否被我认为是侵略和强占——这一点我在以前的文章里已经说过一些,而在于我摆出拍照或被拍的姿势时,是不是完全知道「我」在做什么。

也就是,我是不是一定要用到相机?相机是否一定要在这个场所存在?

今天早上,快递app和短信app陆续发来两条取快递的消息,当时还没到中午,11点左右,我本想等另一件快递贴条后,再出门一起取,但恰逢心情不错,认为这个时候到外面喘气,应该感觉不错,就出门了。

临出门前,我决定不带相机。

出门后的路线,是从花园的小道穿过小区的中轴,到另一边的楼群。

关门,锁门,下楼,和送人下楼的邻居打了个招呼,我在这个离开的人后面推开楼栋门,那个人拉开了停在楼下的一辆车的车门,我走了出去,清新的气息穿过鼻腔进入了大脑。

我沿着既定的路线走,右手没有东西,双手稍微有点儿不自在地揣进上衣兜里,走了一会儿,还是掏出了右手。

等前面的一辆车驶过,我穿过路口,走进了对面的楼群,远远地看见前方几百米远处,一片光亮,那就是小区花园。

我走在楼与楼之间的阴影中,张着俩眼珠子四处踅摸,这个时间,除了几个老头外,没什么人在外面,直到我走到下一个路口前,也没发现什么不一样。

现在坐在家里打着字,我想,如果那时我带着相机的话,恐怕没等在那个路口见到猫,我就已经拍了好几张照片了吧,又是几张废片。

也许,出门前的我,就是预料到了「徒劳无功」,所以才轻装出行的吧。

我是在下个路口遇见那只猫的,我的脸正好朝向那边,留意可能从那边蹿出来的车,我只看到一丛白毛毛的东西在便民服务台上,我减缓脚步,一直盯着那丛白毛毛。

然后,我就发现了一张猫的脸。

当时我就认为,它一定是冻死了。

我把脸扭回正前方,琢磨着,要是带着相机出来就好了,——没有相机的话,手机也可以呀,『要不要拍下来?』

还没等我决定回头,另一股新鲜的感觉跟随着一个疑问进入了大脑。

『不拍下来的话,是什么感觉呢?』

『之前没有相机的时候,我又是怎么观看的?』

忽然,身体产生了一股轻松感。

我的双脚恢复了之前的频率,双眼继续窥视四周,我忽然觉得自己的双眼自由了。

我踏上了花园内青石板的小路,穿过笼罩花园的阳光后,进入了又一片阴影中。

很快就取走了快递,一本画册,李小龙的自述画册,又薄又宽,我弯曲了左手的食指和中指,用第二指关节夹住它,走进了右手边的小路

我要去小区北门买些早点,然后,回到花园,再看一眼那只猫。

小路前方的拐角处有一排竹子,暗绿色,但是阳光洒在上面,所有竹子都「亮」着,『如果有相机,我肯定会拍下来的。算了。一排竹子嘛,什么时候都在。』

我继续朝前走,左手边,一辆白色桑塔纳,老式的,车头朝南,它右边的墙上有两个白色电箱,『可以拍啊。唉。』

我把视线移回来,又看着东面的墙壁,一扇铁栅栏,阳光射在上面,一条条影子投在青色墙壁上……平平无奇……一对小葫芦系在栏杆上……嗯,要是拿着相机,肯定会把这个拍下来吧,横平竖直,无聊的角度……一个电箱。嗯。……

忽然,一道白从电箱后出现了,只露出了竖着的一条,那是一辆白色轿车的一部分,白得扎眼,在丛立的灰蒙蒙的楼房阴影中,就像鬼似地突兀。

它的背后,还有一排暗绿色的竹子……

如果带了相机,这我一定要拍下来,这辆车也许一会儿就会被开走,明天也许就不在这了,但是我没办法。

不拍就是不拍,生活中遗憾多了,为什么一定要拍下来……

拍下来又怎么样呢?不过是可做封面图的两张照片,把这种不得拍的心境记录下来,写出一篇文章,不是价值更大嘛。

我从白色轿车旁经过,继续朝北走去。……

我没在门口买到早点,我又回到了花园,走来时的路回去,那只猫仍然在,这次我看清了它在什么上面趴着。

有一辆黑色轿车,它的车头朝南,三个垃圾桶并排站在它的左边,嗯,可以拍。

我从后门买了点儿早点后,回家了。

如果按照那些当下我的心情,我应该要说说,相机的存在其实屏蔽了自由观看的自由。

毕竟,眼的观看先于拍照行为,而不论如何,一旦一拍,就一定会破坏观看(体验)的自由,而除了我的眼睛,我的鼻子,我的耳朵,我的双脚,我的皮肤以外的任何物体,在观看的一刻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我确实应该这么说的,在那些时候,我也确实是这么想的,也要这么表达,也要这么写。

但是,在我写到「回家了」的时候,我心中却产生了沮丧。

接着,我回忆起来,在我想到要把遗憾的情绪加工成文章时,我同样想到了,我是被写作绑架了的人。

所以,以后不妨这样做,无论何时,出门就要带着相机,但是,不一定要拍。

看到多么想要拍下的事物或景色,不妨像没有相机那样,迫使自己只用「双眼」去感受,相机赋予了我「拍照」的想法,但是,只有双眼与生俱来。

我有观看的自由,我有书写的自由,我有拍照的自由,但我首先拥有的,是感受的自由。

自由,心底迸发的冲动。

不要让拍照在观看之前(完成)。这就牵扯到什么是真正的观看,这个,等我以后有能力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