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其养老金的计算办法都是按照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执行,在广东的退休的教师,养老金是按照粤府发〔2015〕12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要判断广东省的高级教师在广州办理退休和深圳办理退休养老金有没有差距的主要因素是两个。一是养老金计发基数,二是养老金的计算办法。

从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来考察,广东省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基本上是全省统一的,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都是使用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统一公布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比如2022年广东省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8682元,深圳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样是执行的这个计发基数。但在深圳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是按照深圳市的养老金计发基数10795元执行。

按照深人社发〔2022〕51号文件的规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每月10795元;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省同期计发基数执行。

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广东省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每月9028元,深圳市计发基数另行公布。

深圳市2023年的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基数直到现在还查不到相关的数据,但应该也是和2022年是一样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是执行广东省统一公布的计发基数。

根据以上介绍的情况,这说明广东省的高级教师,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广州办理退休和在深圳办理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都是相同的,假如是在2023年办理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都是按照9028元来计算的。

从养老金计算办法来考察,如果是企业职工,在广州办理退休由于养老金计发基数深圳要高于广州,加上深圳市的养老金计算办法和广州有一定的差异,同等条件下,在深圳办理退休养老金肯定会高于广州。

按照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算办法的规定,最近几年退休的高级教师,其实都是退休中人,养老金包括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个部分。

按照粤府发〔2015〕129号文件的规定精神: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印发。

从广东的这个规定来看,计算办法和全国的规定完全是一致的,在广东全省也是统一的,只不过广东的过渡系数是1.2%,这企业职工的过渡性养老金的过渡系数也是一致的。

只不过和全国一样,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计算,也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新办法超出老办法的部分,也是按照10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2023年退休的教师计发比例为90%,2024年退休的计发比例为100%。

虽然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一样,养老金计算办法是一样的,但作为广东的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分为七个岗位等级,即使同时是五级教师岗位,在实际中,由于缴费基数,缴费指数等有差别,不但在广州市内有差距,在深圳市内有差距,广州和深圳也存在差距。

比如同是五级教师,同样的工龄,视同缴费指数广州和深圳都是执行广东省统一的视同缴费指数表,但在同级别的五级教师中,由于深圳的退休生活补贴指数会高于广州,总体上深圳的视同缴费指数更高。

在实际缴费指数方面,由于深圳的教师工资总体上要高于广州,实际缴费基数也会高于广州,平均实际缴费指数,个人账户,职业年金账户都会高于广州,在深圳办理退休的教师养老金仍然会高于广州。

综上所述,五级教师如果是同一个人,在同等条件下,由于广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养老金计算办法是统一的,理论上在广州和深圳办理退休养老金是没有差距的;但如果分别属于广州和深圳的五级教师,在同等工龄的条件下,在深圳办理退休的教师肯定会高于在广州办理退休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