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游客未买5万元手镯被赶下车”,近日,事发地丽江发布通报称:未发生强制购物,拟对旅行社吊证、导游罚款。(2月18日 澎湃新闻)
女游客不买5万玉镯被赶下车,为何反转了?不买玉镯被赶下车,是否属于强制购买呢?表面看女游客并没有购买玉镯,应该是被要求购买,而游客没有按导游要求,但后果是被赶下车,这样与强制购买有啥区别呢?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透露着古怪!
将纯玩游,变成“购物游”,成了一些旅行行业公开的秘密。为了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坚决打击那些将纯玩游变成“购物游”的不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加重了游客的经济负担,影响了他们的旅游心情,还严重败坏了旅游形象,对旅游事业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作为监管部门,必须对此高度重视,采取果断行动,运用法律武器,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只有这样才能让作怪者付出应有的代价,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和公平。
对于将未买“手镯”的游客赶下车的事件,我们应该明确指出,这是导游为了谋取私利而采取的不正当行为。旅行社也难辞其咎,因为他们疏于管理,未能履行好保护游客的职责,让游客的正当权益受到了损害,人格尊严受到了侮辱。
这种自作主张、擅自更改游客行程的行为,完全是将游客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这是旅游业发展过程中滋生的一种不正之风,如果不加以遏制,游客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旅游业的发展也将难以持久。
为了实现旅游业的发展目标,拉动消费和促进经济发展,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遏制这种乱象的滋生和蔓延。旅行社吊证、导游罚款等整治措施,是丽江市相关部门对此事做出的及时反应。这些措施不为其他旅行社和导游敲响了警钟。
在现实世界中,无视游客正当权益,将旅游变相为"购物"的现象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此类行为,如同巧取豪夺的强盗,让游客的权益受损。然而,值得庆幸的是,相关部门从未对此置之不理,而是迅速展开深入调查,并果断挥出法律的利剑,对涉事导游和旅行社给予严厉的处罚。
按理说,此类现象应该因此销声匿迹。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这些怪象依然在媒体上频频出现,如同阴魂不散的幽灵。深入探究其原因,似乎可以归结为"利益"二字。整治力度似乎还不够强大,但仔细思考后你会发现,问题的根源在于整治行动只局限于导游和旅行社,而未能跳出"旅游"这个圈子去解决根本问题。
想象一下,如果景区周边没有那些提供购物的场所,没有形成导游、旅行社和购物场所之间的利益共同体,即使导游和旅行社有心作恶,也会因为无处施展而难以得逞。因此,要彻底整治这类旅游怪象,我们不仅要对导游和旅行社进行严格监管,更要清除那些助长此风气的购物场所。
针对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应摒弃部门间的隔阂,齐心协力,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他们需要责令这些“购物场所”回归正轨,遵守市场规则,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坚决杜绝打法律的“擦边球”的行为。这些场所应放弃小聪明,主动斩断与导游、旅行社之间的利益链条。
维护游客的权益并非旅游监管部门的单独职责。面对伤害游客、破坏旅游生态的怪现象,市场监管部门等其他力量也需要有新的担当和作为。他们需要常态化地对景区周边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管,确保它们不偏离正道。
一旦发现这些场所存在以次充好、价格离谱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在处罚导游、旅行社的同时,也必须追究“购物场所”的责任。不能让它们因与导游、旅行社的勾结而获得利益,同时又逃避法律的制裁。将未购买5万手镯的游客赶下车的事件,直接责任固然在导游,但背后的推手却是旅行社。惩处导游和旅行社是必要的,但这并非根本之策。
为了确保游客能够“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我们需要拿出更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因此,在整治这类问题时,我们不能仅仅盯着“导游与旅行社”,还需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防止类似的现象再次发生。(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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