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攀枝花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培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培轩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提拔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李培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攀枝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培轩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攀枝花市纪委监委

李培轩简历

李培轩,男,汉族,1964年5月生,河南邓县人,在职大学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病区医生组长、病区主任、副院长、党委书记;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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