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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开展我县禁渔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禁渔水域范围:

淮河干流寿县段全部水域

二、禁渔时间:

2024年3月1日0时至2024年6月30日24时

三、禁止作业方式: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娱乐性垂钓、地笼、粘网等任何形式的捕捞作业。

四、违法处罚:

违反禁渔期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依法处理。严惩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对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垂钓行为进行处罚,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黑涉恶的违法捕捞行为,执法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从重从严进行打击。

五、禁渔期监督举报电话:

0554——3122082

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9日

▌来源:寿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抖音号:@shouxianren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