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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开展我县禁渔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禁渔水域范围:
淮河干流寿县段全部水域
二、禁渔时间:
2024年3月1日0时至2024年6月30日24时
三、禁止作业方式: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娱乐性垂钓、地笼、粘网等任何形式的捕捞作业。
四、违法处罚:
违反禁渔期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依法处理。严惩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对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垂钓行为进行处罚,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黑涉恶的违法捕捞行为,执法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从重从严进行打击。
五、禁渔期监督举报电话:
0554——3122082
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9日
▌来源:寿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抖音号:@shouxianren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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