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节,气候寒冷,天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农村地区建筑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物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学习掌握实用的消防安全知识至关重要,在此,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广大群众加强火灾防范,时刻注意防火安全!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报警,讲清起火地点、燃烧物、人员被困等情况,消防部门灭火救援不收费。
二、不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
三、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进入森林草原、易燃易爆、文物古建筑等场所遵守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不动用明火或吸烟。
六、遵守祭祀祭扫相关规定,焚香烧纸事先清理周围可燃物,做到人走火灭。
七、禁止野外烧荒、焚烧秸秆,大风天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八、进入公共场所熟悉疏散逃生路线和消防器材所在位置。
九、停车不占用消防车通道,行车主动避让应急救援车辆。
十、及时清理房前、屋后、房顶可燃杂物,柴草堆垛远离房屋、定点堆放。
十一、日常不忘“三清三关”,即: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
十二、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十三、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不乱磕烟灰。
十五、教育儿童不玩火,妥善保管打火机、火柴等火源。
十六、不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十七、厨房用火有人看管,定期清理油烟污垢。
十八、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不私自改装燃气线路,不在燃气管道上搭挂重物、拴锁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或动物等。
十九、燃气泄漏关阀断气、开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使用明火或拨打手机。
二十、发生火灾沉着冷静,沿疏散通道、楼梯迅速有序逃生,切勿乘坐电梯。
来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 编辑:胡雅喃 苏应娜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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