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花40元网购到二手羽绒服,不仅衣服被人穿过,而且口袋里面还塞满垃圾,更可气的是,对方就连敷衍都懒得敷衍,即使衣服被穿得油光发亮,也不知道清洗一下,简直不要太黑心,男子非常气愤,找到商家索赔1000元,不料惨遭拒绝。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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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王先生介绍,事发前不久,自己刚拿到驾照,本想着去上海旅游放松一下,但由于天气突然降温,再加上他没有带羽绒服,于是他决定立即网购

因为只是临时穿一下,王先生并没打算买品牌的,便来到某多多平台,在一家羽绒服专门店,挑中一款价值69元的全黑羽绒服,最后实际支付40元。

就在王先生以为捡到个大漏时,不料穿的时候却发现不对,对方给他发的,居然是别人穿过的衣服,更过分的是,口袋里面还装着瓜子皮和卫生纸团。

王先生:我当时一摸口袋就感觉不对,里边有瓜子皮和纸巾等垃圾,最重要这个东西是谁穿过的我也不知道,这个纸巾有没有传染病我也不确定,对我精神造成伤害。

花钱却买到二手货,王先生整个人都不开心,后面他也找到过商家反映,但对方却只愿给自己退换货,这是他最不能忍受的。

王先生:首先这个产品在出厂之前,商家应该检查的,幸亏这里边放的是垃圾,如果这里边是钱或者贵重的东西,那就说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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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王先生现在的诉求是,要求对方给自己换一件新的羽绒服,另外还要向自己做出1000元赔偿,收到王先生的反馈后,商家也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并向王先生道歉。

商家表示,这事是他们的疏忽,他们同意给王先生退换货,可王先生却不依不饶,表示自己不接受这种行为,非要求商家对自己退一赔三。

这样的要求,商家显然不同意,后面索性对王先生置之不理,这可把王先生给气坏,表示自己会找媒体曝光,随后便找来调解员帮自己讨要说法。

但当调解员通过王先生提供的卖家寄件电话拨打过去,商家却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询问客服,客服也只是表示事情还在处理中,让王先生耐心等待。

但事情还有一个疑点,王先生口口声声说,自己买的羽绒服是别人穿过的,里面的垃圾究竟是羽绒服自带,还是整个事情是王先生自导自演?

为证明自己所言非虚,王先生表示,当时他是在一家星巴克咖啡店试穿的衣服,店里面有监控可以证明此事,自己肯定没有动手脚,自己手伸进去时是空的,一掏出来就有垃圾。

星巴克工作人员表示,咖啡机附近有监控,可以清晰地拍摄到当时的情况,对客人想要调监控必须须报警,警察来了才能帮客人查监控。

但由于迟迟联系不上商家,调解员只好就此事咨询律师,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且不得少于500元。

如果王先生有证据能够证明,涉案的这件羽绒服是使用过的是,也就是说是商家将旧衣服当成新衣服卖给他,商家就涉嫌欺诈。

经营者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由于羽绒服的价格是40元,3倍只有120元,因为不足500元,应当按照500元计算,商家不仅要退给王先生30元,还要再赔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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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律师的回答,王先生瞬间感觉自信心爆棚,不仅要求商家对自己退一赔三,另外还要赔偿自己500元的精神损失,因为他也不确定卫生纸上有没有传染病。

但显然,王先生是想得太多,虽然我国法律上有精神损害赔偿,但只针对重大精神损害,王先生的这个诉求在法律上根本不予支持,退一赔三已经将所有损失计算在内,对方无需重复赔偿。

听完律师的解释,王先生只好打消索赔1000元的念头,尽管后面平台介入,表示会给王先生退货退款,但王先生根本不接受,仍坚持索赔500元,目前事情仍处于协商中。

对此,你怎么看?你觉得王先生的要求合理吗?